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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539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10-12 17:02:12
国中医药建字〔2020〕53号

郭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陇西建成西部中医药信息物流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西部中医药信息物流港

  2018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简称《规划》),在全国选取127个具备一定条件的城市布局建设212个国家物流枢纽,旨在通过系统整合分散的存量物流基础设施资源,补齐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打造形成“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作体系,为完善国家经济空间布局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其中,将甘肃省兰州(陆港型、商贸服务型)、酒泉(陆港型)列入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按照《规划》要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研究建立国家物流枢纽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对由市场自发建设形成且对完善国家和区域物流网络具有重要意义的枢纽和所在城市,及时调整纳入规划范围,享受相关政策。建议陇西对照《规划》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加强物流枢纽培育,持续改善物流基础设施条件。

  二、关于支持陇西中药产业发展

  陇西中药材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产业基础良好,在发展中药产业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我局积极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支持陇西中药产业发展,一是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我局等12个部门共同编制的《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提出了建设大宗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发展中药材产区经济等工作任务;二是2016年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工信部联规〔2016〕350号)中,提出“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规划产业集聚区”;三是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中药材扶持资金,支持陇西中天药业羌活规模化生产基地、康美甘肃西部中药城中药材现代仓储物流及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通过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中国中药在陇西等地建设西北地区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提升陇西地区仓储物流、信息化、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局积极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针对促进陇西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一是在编制《“十四五”医药产业规划》中充分考虑推动包括陇西在内的中药产业优势区域发展和中药产业物流信息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二是发挥好已支持的中药材供应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作用,推动陇西加强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区域医药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业集群发展水平;三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支持中医药走出去、产业国际化等问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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