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邮箱 微信
 
 
   
 
   
 
 
工作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司 > 工作动态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358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10-12 16:59:59
国中医药建字〔2020〕52号

张伯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合理实施“西医师中药处方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西医师中药处方权实现分类分级管理的建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中医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允许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参加临床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推动西医学习中医,鼓励西医学习中医药理论、规范合理使用中药,提高中成药应用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协调将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增加课程学时。试点开展9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实施西医学习中医重大专项,加强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人才和全科医生培养等措施,进一步鼓励西医学医中医。

  二、关于培养高素质西学中人才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我局依托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专门设置了西学中人才培养专项,遴选了100名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520名西学中骨干人才,通过系统的中医药理论培训、临床实践、跟师学习,使其成长为具有中医思维、能较好地掌握中医药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强临床诊疗能力的高层次西学中人才。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将中医药课程列为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和毕业实习内容。加强中西医结合学科(专科)建设,培育一批中西医结合多学科团队和中西医结合一流学科。加强临床医学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药科室建设,逐步增加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内容。继续实施西医学习中医人才培养专项,培养相当数量多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

  三、关于加强中药合理使用监控的建议

  2019年7月,我局印发的《关于方便群众看中医进一步改善中医医院服务的通知》要求以合理规范使用中药为目标,建立健全中药药事管理质控体系。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确定具备一定条件的三级中医医院,建立省级中药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一方面,中药药事管理质控中心要认真履行职责,研究制订中药药事管理相关质控标准、工作规范、技术流程等,组织开展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包括验收、调剂、煎煮等)、中药合理应用等质控工作。另一方面,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中药药事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要组织开展中药药事管理相关政策和管理培训,积极推进中药药事管理质控信息化建设,并组织开展交流,不断提升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中药药事管理水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均已建立了省级中药药事管理质控中心。2019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重点监控药物进行合理用药考核,并根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中药临床应用管理,维护人民健康权益,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关于深化医学高等教育改革的建议

  在西医院校开设中医学课程是我国医学教育的一大特色,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视西医院校医学生的中医教育。2018年1月,教育部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其中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类等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要求学生要掌握中医学(民族医学)的基本特点,了解中医学(民族医学)诊疗基本原则,开设了中医学类必修、选修课程,加强西医专业学生的中医教育。

  下一步,教育部将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医学院校加强西医学生的中医教育,为医疗卫生机构培养输送高素质的医学人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0月9日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