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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283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10-01 16:43:47
国中医药建字〔2020〕42号

梁金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现中医药现代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走向世界,一系列重大文件的出台,将中医药“走出去”纳入国家战略。特别是2019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积极支持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近年来,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积极促进中医药现代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一、做好顶层设计,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一是出台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经国家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会审议通过,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12月26日共同颁布《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了未来一个时期中医药行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并提出了五大重点任务,为中医药行业服务国家战略、推动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制订了顶层设计。

  二是以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为抓手,推动中医药“一带一路”合作。在沿线建设了一批中医药海外中心,在国内建设了一批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促进了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提供中医药服务,造福外国民众方面,截至2019年12月,海外中心和国内基地累计建立跨国合作项目388项,接待中外重要来宾1090人次,主办、承办国际会议和相关活动795次,服务外宾约103.36万人次。培训外籍专业人员超过1.3万人次,科普外籍普通民众超过5.55万人次。服务华人华侨9.4万人次,为华人华侨提供了特色中医药服务保障。在科研方面,累计发表国际论文335篇,出版外文书刊(含双语)51部,承担各类课题138项,累计获得国际专利13项。同时,推动所在国中医药相关法规制定,也培养了一批中医药国际化人才。

  三是积极推进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我局积极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沟通,研究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并探索与现代专利制度有效链接,持续健全完善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时,我局专门设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技术研究”项目,建立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中心,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工作,推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和保护名录建设,目前已收录方剂30000首,筛选登记活态项目3417项。

  二、营造浓厚文化环境,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与传播

  一是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代表,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占有独特地位。我局积极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目前已有127个传统医药类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医针灸、藏医药浴法已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黄帝内经》《本草纲目》列入“世界记忆名录”。

  二是打造中医药文化精品项目,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由我局联合多家部委共同举办的“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已成为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的靓丽名片。我局指导了中医药文化纪录片《本草中国》制作。该片第一季荣获第三届“金熊猫”国际纪录片节人文类最佳系列纪录片奖,第二季入选国家广电总局优秀国产纪录片提名。

  三是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与科普教育。我局已指导建设81家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各类中医药文化活动。我局于2010年启动了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队伍建设工作,目前已遴选了7批次230名国家级巡讲专家。持续深入基层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和方法,推动中医药文化深入群众,营造浓厚中医药文化环境。

  三、深化医教协同,支持中医药高等教育

  一是深化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供给侧改革。2020年2月,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批准成都医学院增设中医学专业,北京中医药大学和西藏藏医学院两所高校增设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辽宁中医药大学等4所高校增设中医康复学专业,贵州中医药大学等13所高校增设中医骨伤科学专业;同时,批准山东协和学院等3所高校增设中药学专业。对高职专业目录进行动态调整,专业设置覆盖中医健康、中药种植、中药炮制等领域,面向中医药产业发展培养各类亟需的中医药传统技能人才。

  二是加大对中医药教育的支持力度。教育部积极推进部、局、省共建中医药院校,新增共建天津中医药大学等3所中医药院校;在“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地方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等重大改革与建设项目中,支持6所中医药院校和11个中医药学科列入“双一流”建设名单;支持高校中医药重大科研平台建设,新建3个中医药相关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三是稳步推进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2.0。2018年10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函〔2018〕4号)。依托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鼓励中医药院校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中国特色,注重“通人文、读经典、重临床、强能力”的综合教育,探索开展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改革实践,培养德医双修的高质量中医药人才。

  四、推动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提高中医药技术和质量

  一是推进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2009年,我局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向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提出并成功成立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由中国担任秘书处工作。截至目前,ISO/TC249已有23个国家作为积极成员(P成员),21个国家作为观察成员(O成员),设立5个工作组(WG)和1个联合工作组(JWG),发布国际标准62项,ISO中医药国际标准不断突破,中医药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不断加强。

  二是推进建立中药材标准化体系。2015年,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实施了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中药标准化”专项,支持全国105家中药企业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的质量标准体系研究,推动制定种子种苗、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行业标准,构建中药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推动实现从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的标准化管理,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同时,开展“常用中药材、中药饮片及中成药标准实物库和基因库”“化学成分库和种质基因库”等中药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中药材种质资源质量标准,规范中药材种植,完善中药材标准体系,引导中药材生态种植。

  五、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促进中医药现代化

  为加强中医医疗器械科技创新,提升中医医疗器械产业创新能力,加强医教研企多学科、跨行业协同创新,我局与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医医疗器械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对中医医疗器械科技创新提出了总体要求,点出了重点任务与发展方向。“十三五”期间,我局协助科技部,制定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指南,鼓励新型智能化脉诊仪、舌诊仪等中医诊断设备以及围绕慢性病、老年人的需求,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功能评定与康复治疗设备的开发。目前,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专项中已设立七个中医药医疗器械相关项目。

  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中医药“走出去”。我局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发挥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推动将“一带一路”中医药建设纳入国家外交、卫生、科技、文化、贸易等发展战略中,制定扶持政策,实施优惠措施,为中医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加强同有关国家的政策沟通协调,推动将中医药合作纳入与沿线国家多、双边合作机制,加强与沿线国家在传统医药、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领域信息交流,加大政府间磋商力度,推动沿线国家放宽对中医药服务及产品的准入限制,为中医药海外发展创造更有利的国际环境。

  二是继续实施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我局将继续实施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支持国内高水平中医药企业与境外相关机构合作,在海外建设一批综合开展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文化、保健、产业等方面合作的中心。在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其迫切需要的医疗保健服务的同时,探索多途径中医药海外综合传播模式,并开展海外一线中医药国际信息动态采集及战略研究等工作。

  三是继续推动中医药知识保护与文化传承发展。我局将持续推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和保护名录相关工作,加快出台《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沟通协作,探索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推动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来源披露机制和惠益分享机制,深入推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精髓,大力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动中医药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四是继续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教育部将加强顶层设计,以服务中医药事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出台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优化中医药学科专业结构,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增设中医药相关专业,构建符合中医药自身特点和规律的人才培养体系,在“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中继续支持中医药教育的改革发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中医药大学和一批一流中医药学科,培养一大批一流中医药人才。

  五是继续推进中医药产业国际化发展。我局将继续鼓励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和中药企业开展多领域、跨学科联合攻关。继续推进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国际标准提案数量和质量,推动国际贸易需求急迫、有利于中医药海外传播和发展、通用性和基础性的标准优先提出并推动立项,进一步加强中医药领域国际标准的转化实施与中药材标准体系建设,切实推动我国中医药国际贸易和产业发展。在新形势下从国家战略角度对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进行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推进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拓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国际市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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