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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197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09-24 16:13:38
国中医药建字〔2020〕18号

朱桂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健康旅游作为中医药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新业态,对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推进中医药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工作,我局会同有关部委将中医药健康旅游纳入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等重要文件。

  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我局与原国家旅游局先后签订了《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合作协议》,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下发了《国家旅游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为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工作做好了顶层设计。与原国家旅游局共同组建了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专家委员会、设置了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创建工作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分别于2017年9月12日,2018年3月13日公布了第一批15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和第一批72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我局还举办国际健康旅游行业培训会,帮助示范区和基地了解国际健康旅游发展前沿动态,学习国内外健康旅游发展的经典案例。为科学有序开展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认定工作,我局与文化和旅游部目前正积极推进《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认定》行业标准的出台,标准出台后将按照相关程序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的认定工作。此外,国家药监局支持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关于道地药材生产规范化管理,鼓励中药种植企业、中药饮片及制剂生产企业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在中药材产区以自建或共建的方式,规范化、规模化种植中药材。目前新的GAP及相关配套制度正在制修订中。新修改的GAP,要求企业建立中药材生产质量追溯体系,保证从产地和地块选择、种子种苗选育、农兽药使用、采收期确定、产地初加工以及储运、包装等全过程关键环节可追溯,鼓励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追溯体系;强调对中药材质量有重大影响力的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管理,同时重视全过程细化管理,树立风险管理理念;以高标准、严要求作为GAP修订的出发点,兼顾中药材生产现实和当前技术水平;立足中医药特点和传承,鼓励采用适用的新技术,并对环境保护和动物保护提出明确要求。

  吉林省中医药资源和旅游资源丰富,具备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的优势条件,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一山一蓝天然健康品有限公司的吉林长白山一山一蓝康养旅游基地已经纳入第一批72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文化与旅游部、国家药监局等部门继续支持吉林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将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中医药资源相结合,达到资源优化配置,形成独特健康旅游优势,同时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相关标准制定和人才培养等工作,为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提供保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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