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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32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09-19 16:26:25
国中医药建字〔2019〕72号

王水平等2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恳请国家层面加大对中医药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道地药材资源保护和生产管理

  (一)建设道地药材生产基地。自2011年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以来,我局支持全国31个省(区、市)2115个县开展中药资源调查,摸清中药资源本底,并初步建成中药资源保存体系,在20个省(区)建设了28个繁育基地,实现对120种中药材的种子种苗进行繁育生产;在四川、海南建成2个中药材种质资源库,保存普查中收集的种子种苗1.4万多份,并建设了31个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存圃,加大了中药资源保护力度。按照《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要求,2018年12月,我局配合农业农村部编制并发布《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引导各地优化道地药材生产布局,深入开展道地药材野生资源保护、优良品种选育、生态种植等基础研究,保障野生资源永续利用和药材的优质生产。同时,积极推进道地药材目录制定工作,从科学角度出发,深化道地药材品种、基原、产区等相关研究,统筹推进道地药材目录制定、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等工作,推动优质中药材种植。下一步,我局将探索建立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发展长效机制,并会同农业农村部继续引导各地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提升道地药材供应能力。一是加强基础研究。深入开展道地药材野生资源保护、优良品种选育、生态种植等研究,保障野生资源永续利用和药材的优质生产。二是选育优良品种。保护利用道地药材种质资源,组织科研单位与企业开展联合攻关,推进特色品种提纯复壮,加快选育一批道地性强、药效明显、质量稳定的新品种。三是提高生产能力。加快建设一批标准高、规模大、质量优的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道地药材生产基地,提高道地药材供应能力。

  (二)建立道地药材标准体系。2015年起,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实施了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中药标准化”专项,重点支持了101种中药饮片和59种中成药开展从种子种苗、中药材到中药饮片的全过程质量标准体系研究,推动制定种子种苗、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行业标准,其中支持沉香、穿山甲等贵重药材研究工作,推动从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的标准化管理,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同时,开展“常用中药材、中药饮片及中成药标准实物库和基因库”“化学成分库和种质基因库”等中药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中药材种质资源质量标准,规范中药材种植,促进中药材保护和合理利用。201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实施的《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培育技术标准制定,建立中药道地药材标准体系,加强对中医药领域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中药标准化支撑体系,继续推动中药全产业链质量控制和质量追溯的标准化体系,加快发布道地药材目录,推进优质中药材种植,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开展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2015年、2016年,我局通过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支持54家单位开展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抢救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中药饮片炮制方法及技艺,聚集和培养一批炮制人才,建立中药炮制技术信息库和知识保护体系,促进现代中药饮片企业对中药传统炮制技术继承吸收和创新推广。下一步,我局将启动第三批炮制基地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前期研究成果的生产转化,积极协调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研究设立中药炮制传承人补助和科研奖励资金。

  (四)关于将道地中药材种植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目前,中央财政鼓励保险机构和地方政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探索开展中药材种植保险等地方特色险种,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等支持,以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满足农户多样化的农业保险需求。

  二、弘扬中医药文化方面

  一是推动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申报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经过多方积极努力,我国申报的“藏医药浴法——中国藏族有关生命健康和疾病防治的知识与实践”于2018年11月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至此,我国共有40个非遗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二是促进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传承发展。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要求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广泛运用。“隆顺榕卫药制作技艺”“六神丸制作技艺”“东阿阿胶制作技艺”等7项中药炮制类项目已列入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通过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支持传统医药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952万元,并给予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2万元的传习补贴。目前,已有137项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列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已认定132名传统医药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三是推动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传播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通过举办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中国非遗博览会、“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等全国性的品牌活动,培育全社会保护非遗的自觉意识,广泛邀请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参与。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认真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医药法,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为保护传承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继续提供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推动其在当代实践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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