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培养中医药人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对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作出明确部署。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教高〔2017〕5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符合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和学科特色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从深化院校教育改革、建立健全毕业后教育制度、完善继续教育体系、加强师承教育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6条改革举措,全面推进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一、关于给予高等医学院校更多自主权,自主招生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中医药高等教育投入不断加大,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持续深化,教育质量不断攀升。为进一步选拔具有中医药学科特长和发展潜质的优秀人才,中国药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等高校在教育部指导下,开展了具有中医特色的自主招生工作。在中医药相关领域具有培养潜质或高中阶段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且符合高校其他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中医药专业自主招生,考核通过并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后,高考成绩达到高校要求的可被录取。通过自主招生,一批有志于从事中医事业、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获得了更多展现才能、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提升了中医药人才队伍的整体竞争力。
二、关于中医药专业研究生招生考试“取消外语”的建议
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具有良好的外语能力,对于研究生获取本学科最新学术成果,掌握学科发展动向,提升对外学术交流水平,扩大学科研究视野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设置外语科目,可有效引导考生打好外语基础,既有利于提高我国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和培养质量,也有利于增强我国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国际视野和竞争力,因此,当前暂不宜取消全国研究生英语统一考试。同时,为避免因外语等个别科目达不到“国家线”而无法参加复试现象的发生,研究生招生中还特别建立了“破格复试”制度,即对外语等个别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招生单位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三、关于中医药专业研究生招生考试“增加对国学、医古文、中医经典等的考核”的建议
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初试、复试相结合的模式,初试采取国家统一命题与招生单位自主命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招生单位在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中拥有充分的自主权,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学科培养目标等自主在初试自命题考试或复试中增加对国学、医古文、中医经典等内容的考核,加强中医药相关学科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
四、关于注重中医药文化的传授,强调中医药经典传承的建议
中医药学植根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传统文化的发展直接影响中医学及其医德的发展水平。中医经典是中医学理论体系、临证经验、诊疗方法的代表,包含众多的中医经方,对现代中医临床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是中医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局联合教育部印发了系列文件,加强中医经典课程教育。《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中医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08〕3号)明确规定把中医经典类课程作为中医专业的主要课程。《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试行)》(教高〔2012〕14号)要求掌握中医经典理论、中医养生和保健等基本知识,并明确提出在课程计划中必须安排中医学基础、中医经典等课程。《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教高〔2017〕5号)明确提出要推进中医药课程内容整合与优化,构建以中医药传统文化与经典课程为根基,以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为导向的课程体系。2018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中医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中西医结合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要求在课程计划中开设《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等中医经典课程。2017-2018年,《黄帝内经》《中医诊断学》等15门中医经典课程获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通过中医经典课程建设,一大批名家大师走上课堂,向学生传授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提升了中医药教育教学质量。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教育部推动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探索开展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面向中医药类专业在校学生、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和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开展不同等级的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推动中医经典类课程教学,筑牢中医药人才中医经典基础。
五、关于加强中医药院校师承教育的建议
近年来,中医药院校遵循中医药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充分发挥中医药师承教育特点与优势,探索实践现代中医药师承教育新模式。一是深入开展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初步形成了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如“院校—师承—家传”三位一体的中医临床型人才培养模式;以跟师学习、注重经典、“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为特点的“院校—师承”人才培养模式;以院校—师承教育为主,结合学术流派传承为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等,通过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的深度融合,培养了一大批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二是支持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在职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2008年,配合原人事部等部门出台了《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国人部发〔2008〕32号),并对第四批、第五批继承工作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衔接给予了相关政策支持,分别纳入2008、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招生、培养工作。据统计,在第四批全国继承工作中,250人获得博士专业学位,344人获得硕士专业学位,获得学位人数分别占攻读专业学位人数的92.2%和继承人出师人数的57.9%;在第五批全国继承工作中,368人获得博士专业学位,332人获得硕士专业学位,获得学位人数分别占攻读专业学位人数的84.6%和继承人出师人数的48.8%。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教育部继续推进师承教育与学位教育有机衔接。
六、关于建立完善西医学习中医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激励制度的建议
《中医药法》规定:“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城乡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强调要“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措施,建立更加完善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鼓励西医离职学习中医,加强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2018年1月,教育部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其中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类等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要求学生要掌握中医学(民族医学)的基本特点,了解中医学(民族医学)诊疗基本原则。教育部鼓励并支持医学院校开设中医必修课程和/或选修课程,提高医学生应用中医理论和技术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西医专业学生的中医教育。
我局高度重视西医学习中医人才的培养。一是在中医医院评审工作中,将开展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其中。二是在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中,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获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完成了规定课程学习,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相同级别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三是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与西学中特点,以中青年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培养对象,通过集中脱产学习,开展了第四批全国中医(西学中)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一批德业双修、中西医贯通、医研兼通的西学中优秀人才。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教育部进一步研究完善“西学中”人才培养模式,拓展西医人员学习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途径。
七、关于改革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的建议
为服务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中医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中医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中医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中医人才培养质量,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将中医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分离,在我国独立设置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其中,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研究生的临床能力培养按照规培要求执行。在33个月学习期间,高校需根据中医知识传授和人才培养特点,将师承培养方式融入到培养中,由研究生选择相关学科指导老师,跟随指导老师临诊学习,每周半天。
下一步,我局将稳步推进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承教育制度改革,配合教育部改革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
八、关于投入专项经费,遴选县级中医医院的中医骨干到上级医院跟名师继续教育,同时出台政策鼓励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到基层建立二级工作站,为基层培养名中医传承人的建议
为加强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自2015年起,我局在县级医疗机构建设了902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采取师承教育的方式,培养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积极鼓励支持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通过举办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在基层建设传承工作站等方式,为基层培养中医药人才。同时,开展了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培训项目,遴选620名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在64个全国中医学术流派工作室跟师学习。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及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加强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培训,为基层培养更多中医临床骨干人才。
九、关于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大力推广适宜技术的建议
为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的培训,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会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于2016年联合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将推广中医适宜技术作为提升乡村医生中医药服务水平的重点内容,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省级、县级推广基地建设,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建立省级基地,94.2%的县(市)建立县级基地,编写了适于乡村医生使用的《村医实用中医适宜技术手册》。二是开展了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重点对尚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乡村医生运用中医适宜技术的能力。三是每年支持一批面向基层中医药人员、以中医适宜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为基层中医药人员接受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供机会。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中医适宜技术省级、县级推广基地能力建设及培训工作,力争到2020年,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并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十、关于在中医药人员的职称评定、人才评价激励等方面,健全符合中医药行业特点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评价体系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体系,在各类中医药人才评价工作中加强对中医药特色、中医思维、临床实践能力的考核。近年来在相关部门支持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组织建设全国中医药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库,逐步建立起体现中医药特色规律的中医药专业人员技术资格考试模式;开展“建立健全中医临床人才评价体系研究”、“分类推进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研究”、“中医技师岗位设置方案”等课题研究,组织专家研究推进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体系工作;我局直属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医药题库制定过程中,不断加强临床实践能力题目的权重。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人社部推进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制定工作,鼓励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积极探索研究,强化中医药人才的临床实践能力评价,使中医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更加科学、合理。
十一、关于加大“中医药知识进校园”推进力度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近年来,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共同开展了“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除中医药健康文化大型主题活动和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大赛外,还积极探索中医药文化进课堂的途径、内容及活动模式。一是推动各级政府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如,河北省出台《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将中医药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生理卫生课程。安徽印发《关于贯彻中医药发展的战略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主导的全国首套《中医药与健康》小学教材已经进入全省所有小学课堂,实现“全覆盖”。2018年,北京市海淀区举办了“首届校园中医药文化节”活动,将人大附中、清华附中、北京市十一学校等9所有基础、有需求、有代表性的中小学纳入“中医药文化进校园”项目,在人大附中、人大附中西山学校等6所学校开设了中医药文化校本或选修特色课程。二是积极鼓励中医药院校、医院与中小学联手共建,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北京、河北、山东、浙江、四川、广东等地中医药院校、医院和中小学以联手共建“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中医文化共建园地”“志愿服务基地”等方式,开展中医药文化进课堂活动。如,北京中医药大学与北京宏志中学合办中医高中预科班,在中小学开展中医药试点教学工作,课内增设“中医”及相关基础课程,逐步建立了一套富有中医药文化特色的高中综合实践课程体系。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配合教育部加强顶层设计,鼓励支持各地将中医药文化纳入基础教育,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探索中医药文化知识进课堂的方式方法,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体现区域文化特色,突出中医药文化的传承。
十二、关于充分发挥中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在中医药临床教学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的建议
2017年,我局联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教高〔2017〕5号)中,明确并强化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的临床教学主体职能,要求制订完善各类中医临床教学基地标准和准入制度,开展临床教学基地认定审核工作。将临床教学质量评价作为医院等级评审与综合考核、院校教育质量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等的核心内容,以及中医药院校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用的必要条件与重要依据。2019年,我局将联合教育部认定一批中医药院校附属医院为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充分发挥中医药院校附属医院的医教研协同优势,建设一批集本科生临床实践教学、研究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临床带教师资培训为一体的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带动提升我国的中医药临床教学水平。2019年,我局为整合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资源,在中医药院校及其附属医院建设30个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并要求各基地录制系列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层人才培训的精品视频共享课程,构建中医药人才培养资源共享平台,发挥附属医院的示范引领作用。
十三、关于中药材种植、炮制、交易等环节发生巨大变化,培养新时代的多学科、综合性中药人才的建议
“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我局共确定建设了128个中药类重点学科,涵盖中药学、中药炮制、中药资源学等学科,培养了一批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学科团队。在公布的国家一流学科名单中,共有6个中药学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进行重点建设,中药学一流学科建设学校制定了完整的建设方案,着力培养高水平的中药学学科创新团队、学科骨干人才。同时,我局组织开展了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采取游学轮转观摩与自主学习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国培养了1000余名热爱中医药事业、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技能精湛的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
下一步,我局在新一轮重点学科建设中,将充分考虑中药材种子、培植、炮制、交易等环节发生的变化,推动中药类新兴交叉学科建设,培养多学科背景的中药专业人才。同时,配合教育部,指导中药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抓好一流学科建设,努力培养一批中药学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