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培养中医医学传承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明确规定,中医药教育应当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以中医药内容为主,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注重中医药经典理论和中医药临床实践、现代教育方式和传统教育方式相结合。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联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序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符合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和学科特色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
一、深入开展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近年来,我局配合教育部指导中医药院校遵循中医药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推动实施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充分发挥中医药师承教育特点与优势,探索现代中医药师承教育新模式,初步形成了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如“院校-师承-家传”三位一体的中医临床型人才培养模式;以跟师学习、注重经典、“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为特点的“院校—师承”人才培养模式;以院校-师承教育为主,结合学术流派传承为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的深度融合,培养了一大批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教育部推进中医药课程内容整合与优化,构建以中医药传统文化与经典课程为根基,以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强化中医药经典理论教师、临床教师培养,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上讲台”,中青年教师“做临床”,临床医师“授经典”。
二、将师承教育融入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
为服务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中医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中医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中医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中医人才培养质量,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将中医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分离,在我国独立设置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其中,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研究生的临床能力培养按照规培要求执行。在33个月学习期间,高校需根据中医知识传授和人才培养特点,将师承培养方式融入到培养中,由研究生选择相关学科指导老师,跟随指导老师临诊学习,每周半天。
三、持续推进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我局组织开展6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了6620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建设了1322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出台了《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并对第四批、第五批继承工作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衔接给予了相关政策支持,推动部分继承人在完成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基础上取得相应的专业学位,其中在第四批、第五批全国继承工作中,618人获得博士专业学位,676人获得硕士专业学位。同时,建设了902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培养了6千余名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下一步,我局继续推进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指导老师队伍建设,持续推进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充分挖掘老中医、老药工学术思想和传统技艺,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中医药人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