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连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进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疗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鼓励并支持中医医疗机构进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面
我局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在社区卫生服务中为百姓提供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2016年,我局会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实施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明确鼓励城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通过组建医联体、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到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我局还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着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一是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在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中将中医药服务作为重点内容,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二是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河北等20个省(区、市)开展试点工作,明确提出试点社区医院要提高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能力,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广泛运用中医适宜技术,为群众提供中医特色服务。在实际工作中,中医医疗机构通过医联体建设、开展义诊、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进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高质量中医医疗服务。
二、关于中医治未病服务方面
我局积极推动中医治未病服务发展,于2007年启动了治未病健康工程,发布了《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要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建立治未病科,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干预调理及健康管理等服务。通过各种形式的高效推动,提高社会大众对治未病的认知度、认同性,引导群众转变健康观念。同时,推动中医医院提升治未病服务能力,并深入基层为百姓提供治未病服务和健康指导,提高百姓防病意识。出台了《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稿)》《基层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工作指南(试用稿)》和《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指南(试用稿)》等一系列指南,鼓励医疗机构可通过为社区服务中心等培养治未病人才、支持开展治未病相关业务等方式,延伸拓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提高基层治未病服务水平。
三、关于培养中医传承与发展创新人才方面
为做好基层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培养,近年来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在县级医疗机构建设了902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打造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载体,将乡村医生列入传承工作室团队,采取师承教育的方式进行培养。二是开展了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重点对尚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三是会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于2016年联合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将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纳入其中,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省级、县级推广基地建设,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建立省级基地,94.2%的县(市)建立县级基地。四是每年支持一批面向乡村医生等基层中医药人员、以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为乡村医生接受培训提供机会。五是继续保留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生源在农村、毕业后回农村工作的中医学专业学生,“十三五”已累计招收培养3.4万人,这些学生毕业后到村卫生室就业,充实了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六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平台,采取“线下+线上”的方式,对基层卫生人员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中医适宜技术等,重点提升临床实践能力,持续提高在岗人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四、关于中医医疗进社区给予财政补贴方面
现行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已通过多种渠道对包括中医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安排了相关补助资金,不宜再单独给予财政补贴。
虽然包括中医医疗机构进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内的社区中医药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距离深化医改和建设健康中国的目标以及人民群众的需求等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地方的督促和指导,加大中医药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力度,您的意见和建议也会作为我们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十分感谢您对基层中医药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大力支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