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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91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08-15 15:42:08
国中医药建字〔2019〕37号

王连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弘扬“不治已病治未病”理念优化中医发展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拓宽中医院的科室设置和服务领域建议

  我局积极推动中医治未病服务发展,于2007年启动了治未病健康工程,发布了《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2014年发布了《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提高社会大众对治未病的认知度、认同性,引导群众转变健康观念。要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建立治未病科,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干预调理及健康管理等服务。出台了一系列指南,指导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治未病服务和区域治未病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中央财政投入专项资金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项目建设,完善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并将服务拓展至基层,提高群众养生防病意识,加强疾病的早期干预。目前全国84.75%的县级以上中医类医院建立治未病科室。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拓展中医医院治未病服务功能,逐步融入疾病诊疗全过程,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理疗、推拿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

  二、关于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建议

  《中医药法》明确提出“国家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和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均将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列为重点任务之一。

  我局高度重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引导和规范工作。2014年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的批复》,明确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禁用技术和服务项目。2016年印发《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的暂行规定》,引导和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发展。今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13部委印发《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19〕12号)在全国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假借中医旗号开展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宣传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为,切实整顿和规范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贯彻落实好《中医药法》和国家有关规划,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推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和标准制订;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师为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配合国家市场监管、国家药品监管等部门依法加强对保健市场及“保健品”的监管,对假借中医旗号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三、关于为亚健康人群提供健康评估干预的建议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均提出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近年来,我局积极推动中医医院建设治未病科,针对特定健康状态人群提供包括运动养生、起居调养、食疗药膳等技术方法在内的中医治未病服务。自2013年起,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7年全国49%的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享受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6%的0-36个月儿童家长接受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指导。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丰富中医健康状态辨证评估方法,提升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能力;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开展中医医疗保健服务,推广应用简便适宜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提升群众自我保健意识;持续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落实,不断扩大老年人等目标人群覆盖率,逐步增加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内容。

  四、关于着力培养中医事业传承与发展的实用型人才建议

  《中医药法》规定,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2017年7月,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教高〔2017〕5号),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符合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和学科特色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近年来,我局配合教育部指导中医药院校遵循中医药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充分发挥中医药师承教育特点与优势,探索现代中医药师承教育新模式。北京、成都、安徽、河南、河北等地中医药院校先后开设中医实验班,探索以跟师学习、注重经典、“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为特点的“院校一师承”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推进师承教育优势得到发挥,院校教育质量得到提高。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教育部积极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指导中医药院校深入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探索多形式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充分发挥中医药师承教育特点与优势,深入开展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培养中医事业传承与发展的实用型人才。

  五、关于组织制定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的建议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均提出加快中医治未病技术体系建设,推进各类机构根据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形成针对不同健康状态人群的中医健康干预方案或指南。为丰富治未病服务内容,规范治未病服务发展,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医疗机构膏方应用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对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加强了对膏方、“三伏贴”等中医技术的规范应用与管理,针对特定健康状态人群初步研究制订了部分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下一步,我局将梳理目前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科的重点主攻方向人群的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制定实施情况,针对特定健康状态人群及慢性病稳定期患者,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专家研究制定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形成行业共识,在中医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推广应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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