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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35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07-15 11:02:59
国中医药建字〔2019〕5号

庞国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符合中医自身发展规律科研评价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并对中医药工作提出了“四个建立健全”任务要求,即建立健全中医药法规、建立健全中医药发展的政策举措、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以及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发展的评价体系、标准体系。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2016年,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强调要“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研评价标准和体系”。2017年7月1日,《中医药法》正式颁布实施,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推进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系列文件精神和《中医药法》有关要求,我局在推动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研评价体系方面做了系列工作。

  一、立足遵循中医药特点与发展规律,制定各项中医药科技发展规划,健全中医药科研管理制度

  我局在制定各项中医药科技发展规划时,坚持立足遵循中医药特点和发展规律,强调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在《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关于加强中医理论传承创新的若干意见》《“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民族医药“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等系列专项规划中,都提出探索建立适合中医药自身特点的研究方法和评价体系,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作用,体现中医药特点和需求。与此同时,为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制修订了有关中医药项目管理办法,譬如《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通过有关制度建设改进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水平。

  二、开展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发展的评价体系相关政策研究

  (一)设立局级专题专项,开展评价体系研究。一是2017年,我局设立了“落实卫生健康大会精神重点研究--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发展的评价体系研究”重点研究专题,研究适合中医药发展的评价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与主要内涵、基本原则与策略以及中长期规划与实施。该课题通过文献研究、实地调查、问卷调查和会议讨论的方法梳理了成果、项目、人才、绩效、机构评价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以分类、分层、适宜为原则的中医药科技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中医药专业评价实施体系、发展中医药评价的人才队伍、建立符合和中医药特点的中药临床评价体系等建议,为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特色、适合中医药发展的科研评价体系提供依据与支持。二是设立“国家科技计划中医药类项目课题实施绩效评价研究与试点”课题,委托科技部评估中心对部分中医药科研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提出中医药科研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依托国家中医药发展论坛,召开专题研讨推动评价体系建设。2017年,我局联合科技部组织召开了国家中医药发展论坛(珠江论坛),对建设符合中医药特点和发展规律的中医药科技评价体系进行专题研讨,进一步明确了中医药科研评价体系的主要内涵与基本框架,针对中医药人才、绩效、项目、机构和成果等科研评价机制提出了思路和措施。

  三、推进中医药评价人才队伍建设

  为加强中医药评价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我局开展了以下主要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工作机制,推进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高级职称)的考试制度,推动建立一支专业性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中医药科技评价人才队伍。二是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层级建设,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了“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评选表彰工作,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其中设立科研型学者评选,加强科研引导,不断完善人才评选工作程序、评选标准和工作机制。三是按照《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设立局专题项目,分类推进中医药人才评价体系研究。

  四、加强中医药临床疗效评价研究,促进中医药疗效评价体系建设

  我局积极加强推动中医药疗效评价研究,一是在将中医药疗效评价纳入有关中医药发展规划,重点开展中医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疗效评价标准的制定、推广与应用。二是通过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专项,支持了一批中医药防治疾病的临床研究项目,并设立“中医药科技项目绩效评估与体系建设”等专题,对一批疾病的中医临床诊疗技术、综合治疗方案和方药、中药新药等开展了临床疗效及评价方法研究,取得了一批确有疗效的科研证据,探索建立了一批具有中医药特点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推进了中医药疗效评价体系建设。三是设立国家中医循证医学中心,整合优势资源,健全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循证研究体系和人才梯队,提升中医药在现代医学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五、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复方制剂研发和技术评价

  为贯彻《中医药法》有关要求,我局积极推动中药复方制剂研发有关工作。一是我局于2018年4月发布了《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配合国家药监局推进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相关技术要求制定,研究制定《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二批)》,推动了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的稳步发展。二是2018年我局会同国家药监局,制定并发布了《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明确了经典名方制剂符合简化注册审批的条件和评审要求,推进了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评审与技术评价的建设。三是制定了《证候类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并通过国家药监局发布,引导研发证候类中药新药临床疗效评价方法,为证候类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的开展和有效性、安全性评价提供基础性指导。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修订有关科研管理办法,激励中医药科技创新,提高科研项目管理和研究水平;支持与引导符合中医药特点与规律的科学研究;争取发展专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完善中医药专业评价实施体系,发展中医药评价的人才队伍,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研评价体系建立。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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