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工作动态  
邮箱 微信
 
 
  (工作动态)  
首页   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关于我们
 
 
工作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司 > 工作动态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198号(医疗体育类2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9-09-09 09:58:35
国中医药提字〔2019〕22号

臧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拯救传统中医技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将传统中医技术纳入国家有关重要规划,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工作布局。

  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对“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进行了系统部署,具体包括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筛选;开展对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等内容。

  2017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为加强中医药技术整理与保护研究提供了法律支撑,其中第三十九条提到“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对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的整理、研究和利用”。第四十三条中提到“国家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

  传统中医技能(包括民族、民间特色技术)是中医药发挥特色和优势的重要载体和手段,深入整理与规范研究传统中医技能,对扩大中医临床特色技术应用范围、加大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显示度和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加强传统中医技术研究与保护工作,并将其纳入了有关文件中。2017年,与科技部联合印发了《“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明确提出“深入开展传统知识保护研究,建立传统知识保护名录数据库与保护体系”等任务。

  (二)相关部门将传统中医技能纳入医保范围,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国家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中医技能的传承发展。一是诊疗项目方面,采取排除法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并未将中医技能相关的诊疗项目排除在外。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根据医疗技术发展、基金运行等实际情况,分别确定了本省份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目前,绝大部分省市依据参保人实际需求和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已将包括正骨治疗在内的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拓宽了医保报销的覆盖面,降低了患者的负担。二是在医疗服务价格方面,明确要求各地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过程中,应重点提高包括中医在内的技术劳务类医疗服务价格。“十三五”期间,绝大部分省份上调了半数以上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2016年,与原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部署了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任务。2017年,在全国遴选了99所重点中医医院和11所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正式启动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主要支持两个方面建设:一是支持高水平中医医疗机构打造中医药继承和自主创新的发展平台,加强临床协同研究用房、中医医疗技术中心、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等建设,满足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需要;二是支持中医药科研机构加强实验室和研究室建设,提升研究创新能力。截止目前,累计安排中央投资45.4亿元,支持了98个中医药传承项目建设。

  二、支持开展中医技术研究,加强保护体系建设

  (一)争取国家科技项目及有关专项支持中医药科学研究

  一是组织实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和公共卫生专项。“十二五”期间,我局通过设立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共性技术研究”“名老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传承研究”“青少年视力低下中医外治法防控技术临床评价及规范化研究”项目以及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3种中医独特技术的规范及评价研究”“慢性疼痛中医止痛康复技术评价与推广研究”等项目支持了一批中医技术科学研究;2010年,通过在公共卫生专项中设立“民族医药文献整理与适宜技术筛选推广”项目,规范整理了包括少数民族医在内共计140项应用效果良好的少数民族医药适宜技术,并在地市级与基层医疗机构推广应用,提高了少数民族医技术服务的使用率和覆盖率,为规范、提升中医技术临床服务和疗效发挥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二是布局“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任务。“十三五”以来,我局积极与科技部沟通协调,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支持开展“面向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的关键技术和应用平台的系统化研究”。在2019年申报指南中继续布局了“民间医药特色技术收集评估方法与推广应用机制研究”和”少数民族医防治常见病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整理与规范研究”等相关任务。

  (二)开展中医技术普查、整理与规范,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保障医疗安全。

  一是开展中医技术调查工作。我局通过组织制定中医医疗技术调查实施方案和内容、设计中医技术使用调查表、开发“中医技术使用现状调查在线填报系统”等开展中医技术调查工作,2018年9月,在辽宁、贵州两省使用系统开展中医技术使用现状预调查,共有2064家医疗机构参与调查,填报技术共计18007项。11月,组织参与预调查的辽宁、贵州两省中医药主管部门、部分医院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就预调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下一步开展全国调查工作提出了建议。2019年3月以来,多次组织论证形成了中医医疗技术使用统计调查制度,并于7月获国家统计局批准,为开展中医技术整理规范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开展中医医疗技术整理与规范工作。我局牵头成立了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2012年,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遴选、整理和规范了100项成熟、规范的中医医疗技术,在此基础上又起草了技术操作方案,并汇编成《中医医疗技术手册(普及版)》,加大了中医特色优势的显示度。

  (三)开展中医技术保护研究,推进建立保护名录与制度。

  一是2013年,通过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支持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技术研究”,组织有关单位重点针对分布在基层、民间的包括中医技术在内的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抢救性调查、挖掘和整理,全面掌握中医药传统知识资源状况,为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建立保护制度奠定基础;2014年,通过组织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工作,筛选登记了包括中医技术在内共计2956项活态性项目,为编制国家“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奠定基础;构建了基本涵盖中医药传统知识主要内容,具备审核、检索和保密功能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争取将符合入选标准90%的中医药传统知识项目(包括民间医药知识项目)纳入到名录和数据库中进行记录和管理;支持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和保护名录建设,2018年来,通过局专款继续支持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和保护名录建设。目前包括传统中医技术在内的活态库共计3417个项目,进一步研究制定《活态中医药传统知识名录入选及发布暂行办法》,严格规范管理,保证中医药传统知识的权威性。二是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协作,已将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纳入《2019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深化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体系研究,推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

  三、加强平台建设,支撑中医技术研究与推广。

  一是在全国支持开展了40家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通过基地业务建设工作,开展高水平临床研究,形成一批防治疾病安全、有效的具有中医特色的中医诊疗技术,为临床推广应用提供理论支撑。二是在全国支持开展了14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其中“中医整脊疗法”、“针灸特色疗法评价”和“蒙医疗术”等传统中医技术类重点研究室的建设,为开展与推动传统中医技术科学研究、传承创新搭建了支撑平台。三是开展中医医疗技术运用推广工作。我局通过原国家重点专科协作网络平台,多次组织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并将相关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到我局推广实施的406个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中。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和各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强对传统中医技能的支持。

  一是我局将继续加强对中医技术研究的支持,同时加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的培育与建设,为加大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显示度、提升中医技术临床服务水平提供支撑。继续推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和保护数据库建设工作,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委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深化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支持。继续推进完成全国中医医疗技术使用统计调查,开展中医医疗技术的论证,为加强中医医疗技术管理奠定基础。二是国家医疗保障局将指导各地将符合条件的中医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实际需求;指导各地建立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更好地反映传统中医服务的独特优势。三是国家发改委拟在未来两年继续安排中央投资约55.6亿元,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9月6日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