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小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医药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做出了重大贡献。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健康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健康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等系列法规文件,为未来一定时期内中医药事业发展明确了方向和工作重点,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近年来,我局围绕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着力推进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大力实施中药标准化项目,推动开展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建立中医药海外中心,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科学编制各级各类中医药发展相关规划。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建立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
自2011年起,在全国31个省(区、市)2115个县开展中药资源调查与中药资源相关传统知识调查,获得全国近1.4万种野生药用资源、500多种栽培药材、1600多种市场流通药材、563种《中国药典》收载药材的种类、分布、蕴藏量信息,发现2个新属,56个新物种,丰富了我国的生物多样性。初步建成中药资源保存体系,部分珍稀濒危药用资源得到保护,在20个省(区)建设的28个繁育基地,其中16个省已完成基础条件建设任务,实现对120种中药材的种子种苗进行繁育生产;在四川、海南建成2个中药材种质资源库,保存普查中收集的种子种苗1.2万多份;2016年新建设31个药用植物种质资源保存圃。与此同时,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基本建成,实现实时掌握大宗常用药材产销情况,由1个中心平台、28个省级中药原料监测和技术服务中心和70个动态监测站组成的我国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体系已基本建设完成,监测并获取190种大宗常用药材品种的产地生产情况及价格与流通量信息;开通了“中药资源动态监测网络平台”视频系统。
二、实施中药标准化项目,推进中药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立
2015年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实施了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中药标准化”专项,支持全国105家中药企业(涉及中成药大品种59种、重点中药饮片101种)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的质量标准体系研究。与此同时,开展了“常用中药材、中药饮片及中成药标准实物库和基因库”、“化学成分库和种质基因库”等中药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通过中药标准化项目实施,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技术标准,并积极推进各环节质量的一致性传递,推动中药产业链的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进中药产业总体提质增效。
三、推进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加快道地药材目录制定
我局积极推进道地药材目录制定工作。2018年4月,我局召开道地药材目录制定工作研讨会,强调道地药材是经过中医临床长期应用优选而来,道地药材目录是经历史沿革考证、现代科技研究以及产业发展现状综合制定。与此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编制《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通过开展道地药材目录制定及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推进药材品质提升,推动中药材产业规范化发展。
四、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建立中医药海外中心,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
关于中医药服务贸易方面,我局积极参加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推动将“探索建立来华医疗签证制度”纳入国务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工作》;重点推进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联合商务部制定中医药特色服务出口基地遴选方案;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建设工作,联合商务部开展首批8个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区域和19家骨干企业(机构)验收工作,全面评估建设成果,总结出7各方面19条建设经验;积极参与中国与巴西、俄罗斯、爱尔兰、英国等中外服务贸易合作机制,扩大中医药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准入;稳步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联合商务部召开中医药服务贸易统计工作座谈会,推动在国家服务贸易统计直报系统中设立中医药子系统,制定送报方案。关于中医药海外中心方面,在财政部支持下,2015年自我局首次设立“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支持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以来,按每个中心100万元的标准,每年支持30个海外中心的建设,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关于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方面,我局积极推动中医药标准国际化,支持世界卫生组织颁布国际疾病分类第11次修订版本(ICD-11),在国际上标准化组织(ISO)成立中医药技术委员会,颁布了45项国际标准。
五、统筹规划,科学编制各级各类中医药发展规划
为推动新时代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好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目前在总结分析《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成效基础上,正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研究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建议,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提出中医药领域希望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要指标、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举措,待经过相关工作程序后,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我局将按照整体设计、定位清晰、互相协调、数量精简的原则,认真组织制定“十四五”时期中医药发展、文化、人才、信息化、科技创新、“一带一路”等国家级专项规划,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推动健康中国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国家有关部委,开展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继续推进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摸清中药资源“家底”;牵头制定国家道地药材目录,配合农业农村部积极推进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研究并推广中药材精准作业、生态种植养殖、机械化生产和现代加工等技术;继续推进中药标准化项目工作,加强中药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国家服务贸易统计直报系统中医药子系统的统计试点工作,同时继续加强对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做好顶层设计,制定专门的保障政策,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海外中心的建设工作。通过以上工作,保证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