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宇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造性推进中国卫生健康体系“中西并重”方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建设建议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均提出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提高重大疑难病、危急重症临床疗效。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围绕发病率较高、群众反映集中、急需解决诊疗需求的重大疾病,搭平台,建机制,统筹谋划和推进中西医协同防治工作。2018年2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8〕3号),确定61个项目为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围绕中医诊疗具有优势的重大疾病、疑难疾病,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的,建立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协作机制,目标同向、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作攻关,推动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和模式的创新。为做好试点项目实施管理,印发了《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实施办法》,组建了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大对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的咨询指导。2019年协调财政资金18300万元支持试点项目建设。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共同深入推进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实施,促进重大疑难疾病临床疗效提高和诊疗模式改革创新。
二、关于全面推动“西学中”工作开展建议
2016年12月颁布的《中医药法》从法律层面规定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城乡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提出“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措施,建立更加完善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鼓励西医离职学习中医,加强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西医学习中医人员是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患者提供中西医两种服务的重要力量。我局高度重视西医学习中医人才的培养。一是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加强院内中西医协作,开展中成药合理应用培训,推广应用中医药技术,丰富服务手段,使人民群众在接受西医药服务的同时,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及时、方便的中医药服务。二是在中医类医院等级评审中,将开展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其中。三是鼓励非中医类别医师采取学历(学位)教育、西医学习中医学习班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中医,允许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培训中医药专业知识后开具中药处方,允许系统学习中医2年以上的西医参加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考试。四是在新设立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制度中,不分中医西医两类,中医药内容占考试比例30%。通过此项考试改革,探索了基层全科医生考试模式,为基层培养能中会西的执业助理医师。五是会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于2016年联合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提出了“到2020年,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工作目标,目前各地正在深入推进落实。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建立更加完善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推动西医、中医的交流合作,培养更多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