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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75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8-08-22 16:50:14
国中医药建字〔2018〕57号

李应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医药的传承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传承发展,会同教育部等部门积极推进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构建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在院校教育方面,联合教育部出台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中医药学科专业结构、改革中医药课程体系、加强中医药实践教学能力建设、强化中医药师资队伍建设、健全中医药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同时,推进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分类推进五年制中医学教育、中医拔尖创新人才、面向基层的中医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在毕业后教育方面,启动实施了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先后制定了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等政策体系,批准建设185个国家中医住培基地,累计下达招收计划4.19万人,招收培训5万人左右,其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5000多人。在继续教育方面,建立了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中医药继续教育覆盖面不断扩大,县级以上中医药机构实现全覆盖,中医药继续教育内容涵盖所有中医药二级学科。先后实施5800多项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培训各类中医药技术人员近80万人次。在师承教育方面,印发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持续开展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工作,建设了1136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605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64个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培养了500名优秀中医临床人才,1435名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630名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1034名中医护理骨干人才。目前,已逐步形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序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推进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一是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改进中医药课程体系,构建以中医药传统文化与经典课程为根基,以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为导向的课程体系。二是注重加强中医基础与临床课程的贯通,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充分融合,加强中医经典理论教学。三是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推进深化师承教育指导意见落实,深入开展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院校将师承教育全面覆盖中医药类专业学生,完善传统师承教育模式,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师承教育模式,推进师承教育制度化。同时,推进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四是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体系,扩大中医药继续教育覆盖面,创新中医药继续教育模式及管理方法,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五是鼓励有条件的民族地区和高等院校开办民族医药专业,开展民族医药研究生教育。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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