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剑乔代表:
您提出关于促进中医药在分级诊疗中发挥应有作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支持中医药下沉基层
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尤其在强基层、保基本方面的作用。2015年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2016年我局与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要求落实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等八项主要任务,以达到“到2020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在‘十三五’期间有明显提升,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的目标。目前,我局积极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进展,开展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和能力建设,为大病不出县发挥了中医药作用。继续投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6亿元,重点加强了不少于3568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不断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发展和提高,为广大基层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发挥作用。
二、关于在分级诊疗中建设中医医联体
为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满足群众健康需求,2017年4月,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并鼓励中医院加入医联体建设。目前,我局正在推动所有中医医院参与医联体建设,截止到2017年底,包括中医医院在内的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了医联体试点,形成了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4种医联体模式,实现了公立三级医院开展医联体建设“全覆盖”。
日前,我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正在推动中医医院积极参与医联体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三、关于加大中医全科医生培养力度与规模
近年来,我局认真推动《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落实,注重加强以中医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支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中医类专业学生培养工作。2011年以来共下达中医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计划9785名。这些定向生毕业后均作为中医全科医生,充实到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中,以优化和改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二是加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先后制定了《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岗位培训管理办法》《中医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大纲(试行)》等文件,通过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岗位培训、转岗培训、规范化培训等途径,培养培训了3万余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在此基础上,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对全科医生的培养、使用、激励等进行部署安排,着力提升基层全科医生岗位吸引力。三是继续保留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招收中医学专业。自2011年开始,我局与教育部协商,保留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生源在农村、毕业后回农村工作的中医学专业学生。截止2017年累计招收培养5.6万名,这些学生毕业后一般作为中医主力全科医师,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机构就业。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动《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落实,指导各省制定完善本地中医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政策,在下达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数时向中医全科专业倾斜,继续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中医)培养,指导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深化教学改革,为基层培养更多中医全科医生。
四、关于在基层广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我局历来重视广泛发掘、整理、筛选和推广中医适宜技术,至今共对外公布了五批中医适宜技术。2016年我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作为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的指标要求。各地依托“十二五”期间建立的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省级基地,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县级基地进行推广、培训师资力量;每个县级基地再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培训,行成了层层递进的培训模式。目前,已有一半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6类以上的中医药技术方法,一半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4类以上的中医药技术方法。今年,为贯彻我局2018年中医药工作要点,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我局设立局机关专项《“一招鲜”中医确有疗效技术方法规范组织研究》项目,旨在开展“一招鲜”确有疗效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的挖掘整理工作,选择一批“一招鲜”技术,进行技术整理规范与临床评价的工作规范,做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发展的同时,切实提高及发挥中医适宜技术防病治病的能力,真正使老百姓享受到简便验廉的中医治疗技术。
五、关于充分发挥社会办中医的作用
新一轮深化医改启动以来,我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出台多种政策措施,加快推进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和健康服务的实施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办印发的《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我局出台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和健康服务的意见》,多种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名院为服务核心,提供流程优化、质量上乘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和健康旅游服务。同时,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配套出台了《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将中医诊所审批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截止2018年6月20日,全国共计备案中医诊所3536个,同比增长100%,已经与去年执行许可审批时,全年的中医诊所开办数量持平。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工作对于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和发展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有效提高了中医药服务在基层的可及性和可得性。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放管服”的要求,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多种政策鼓励加大社会力量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以及中医类专科医院、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力度,引导向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
六、关于基层多点执业
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一项重要部署。2014年,我局与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一是推进医师合理流动,通过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优化政策环境,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二是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坚持放管结合,明确相关各方权利义务,促进医师多点执业有序规范开展。三是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强化对医师多点执业的监督管理,严格医师岗位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连续性。目前,我局除根据《意见》积极鼓励中医师到基层进行多点执业外,还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简化诊所开设程序,为更多的退休中医师把诊所开到基层创造有利条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