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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97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8-07-19 16:42:51
国中医药建字〔2018〕40号

方剑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必须依法保障《中医药法》的有效实施,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法颁布出台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中医药法的宣传贯彻落实。2017年6月21日,在中医药法实施前夕,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宣传贯彻座谈会。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中医药法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动员、提出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中医药领域专家学者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提出了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的任务和举措。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把推动中医药法贯彻落实作为中医药工作的重要任务,从以下几方面全力抓好落实:

  一是抓工作部署。中医药法出台后,我局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工作方案》,协调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通知》,对全国卫生计生和中医药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提出要求。中医药法实施近一年之际,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贯彻实施一周年系列活动方案》,深入推进中医药法宣传贯彻。

  二是抓普法宣传。中医药法出台后,协调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联合编纂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释义》。面向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举办了中医药法专题讲座,面向各地中医药法治、医政及监督工作负责人员举办了2期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培训班,共计培训400余人次。把握中医药法实施节点,配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召开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座谈会,协调央视新闻及央视对话栏目进行中医药法专题宣传。在中医药法颁布一周年时,组织开展全国中医药法知识竞赛。在中医药法实施一周年前后,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中医药法主题有奖征文活动,协调新华社等媒体专题宣传中医药法贯彻落实有关情况。

  三是抓配套制度建设。制定《中医药法配套制度起草制定工作计划》,成立领导小组及专门工作小组,有目的有计划的开展配套制度起草工作。其中,《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已于今年正式颁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中,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注册管理配套实施细则各省也都在抓紧制定中。同时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开展中医药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2件,拟修订4件。

  四是加强对各地督促指导。将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纳入局综合调研,由局领导带队,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中医药法实施情况调研,了解各地中医药法实施情况,并督促各地贯彻执行。与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及制度建设的通知》,为各地制修订条例做好服务和指导。目前29省已开展地方中医药条例制修订相关工作,河北率先正式修订实施。举办全国中医药法系统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培训班,加强各地对中医药法及配套制度实施后的相关风险防范。成立局中医药法普法讲师团,指导省级层面开展中医药法培训80余次,培训1.8万余人。

  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将认真研究并开展调研,适时开展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我局将继续全力推进中医药法贯彻实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大中医药法普法宣传力度和覆盖面,加快推进相关配套制度出台实施,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好中医药法执法检查。

  感谢您对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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