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同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已列入国家基药目录的中药品种使用范围限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在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等相关政策中,注重体现中医药的特点,促进中医药的发展。
2009年以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一直配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建设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印发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并开展了两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工作。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支持下,中药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保证了一定的比例。如在2012年版共计520种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中成药203种,且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也纳入了国家基本药物。2014年,为完善基本药物目录中药品的配备使用管理政策,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地可按规定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范围,根据诊疗服务需求配备使用药品满足基层多层次用药需求,其中也包括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品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制定公立医院改革等有关政策时,强调将符合条件的中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中提出了“在规范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2015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5〕33号),其中也明确提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医保部门,切实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在规范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在调整国家医保目录过程中,我局积极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动符合条件的中药纳入。在2009版国家医保目录中,中成药987个,比2004版增加了117个,增加的比例超过了化学药品增加的比例。
2017年,有关部门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调整工作中,专家在参考临床诊疗指南、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说明书等技术标准的基础上,为防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中药注射剂不当使用,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没有能力进行抢救,从保障参保人员的用药安全角度出发,提出将部分中药注射剂限定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和医保政策制定过程中,注重体现中医药特点,及时将符合规定、条件成熟的中药纳入,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