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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25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8-07-04 14:58:42
国中医药建字〔2018〕3号

田北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与内地交流及合作推广中医药界至“一带一路”国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香港的独特优势,积极支持香港参与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已经开展的工作包括:一是支持香港建设首家中医医院。安排香港代表团赴北京、上海、广东等参访优秀中医医疗机构,学习借鉴内地中医医院特色优势和运营模式,并推荐资深专家担任香港中医医院筹划专家委员会顾问,为香港中医医院的规划提供技术支撑,并力争将香港中医医院建设模式推广到“一带一路”中医药海外中心;二是支持香港建设中药检测中心。促成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所与香港卫生署签署合作协议,为香港中药检测中心在中药鉴别技术及标准研究领域提供技术支持,并为香港中药检测中心开展中草药DNA条形码技术培训,在中药材DNA提取、扩增、测序及生物信息学等方面为香港技术人员提供理论和实践培训。三是支持香港制订中药材标准。加强香港中药材标准办事处和专家委员会与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的联系,引导和协调国际专家对“港标”的支持和参与,建立“港标”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沟通渠道,促进“港标”与国际接轨。

  您的建议详细分析了香港发展中医药的优势,并提出香港与内地合作推动中医药发展的具体措施,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2017年6月,中国成为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组织正式成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会同有关部委支持香港参与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打造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的“香港模式”,并以香港为平台,推动更多中药产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注册,在推动香港中医药产业多元化发展的同时,为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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