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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3942号(医疗体育类36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8-09-19 14:47:53
国中医药提字〔2018〕39号

徐安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乡村中医中心”建设破解我国农村医疗卫生难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展乡村中医药事业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包括乡村在内的基层中医药工作,于2012年会同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总后卫生部等五部门联合实施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从推动基层中医药政策措施落实、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等9个方面提升包括广大农村在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6年10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我局会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联合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延续良好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丰富基层中医药内涵。国家发展改革委“十二五”以来,安排中央投资超过1800多亿元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其中直接用于县及县级以下的近1500亿元,占比达82%,共计支持了约2900个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2万个乡镇卫生院、10万个村卫生室的项目建设。截止2017年底,已有96%的乡镇卫生院和66.4%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分别比2012年增长22.4%和8.9%。

  二、大力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

  “十二五”以来,在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下,我局大力开展了乡镇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工作,推动乡镇卫生院通过将中医临床科室集中独立设置、营造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综合使用多种中医药技术方法服务城乡居民,在乡镇卫生院打造了相对集中的中医综合服务区,使得中医药养生保健理念得到普及,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发挥,乡镇卫生院也实现了门诊量、业务总收入、医务人员收入、服务满意度上升和药占比、次均费用、病人药品费用、医患纠纷发生率下降,大大调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积极性。目前全国已经建成基层中医馆3万多个,占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的67%。中医馆建设成为了基层卫生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提高了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可得性,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这与您提出的“在乡镇建设乡村中医中心”设想基本一致。

  2016年,我局印发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指南》,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各地中医馆建设,督促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出台省级标准,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基层中医馆全覆盖。

  三、大力开展乡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培训

  一是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并依托县级中医医疗机构的名老中医药专家培养县、乡、村骨干人才。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二是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目前,全国94.2%的县(市)建立县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依托县级基地每年遴选10项左右的中医适宜技术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推广。三是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中医人才的培训力度,启动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重点培训中医适宜技术等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突出实践技能,提升基层卫生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

  您提出的通过“乡村中医中心”建设、发挥中医药大学资源优势培训乡村医生的意见,将很好地促进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以及乡村医生骨干中医药知识培训等多项工作的融合发展,对于加强乡村中医药服务,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加强乡村中医药服务的具体措施,结合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优质服务基层行等工作,加强对地方的督促和指导,加大中医药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乡村中医药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力度,您的意见和建议也会作为我们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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