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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3147号(医疗体育类308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8-09-18 14:47:08
国中医药提字〔2018〕38号

雷后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法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反映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法律,它作为中医药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中医药法颁布出台以来,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作为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重要任务,积极推动中医药法贯彻实施。

  2017年6月21日,在中医药法实施前夕,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宣传贯彻座谈会。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中医药法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动员、提出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中医药领域专家学者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2018年7月26日,我局召开中医药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出席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医药法提出要求,并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安排中医药法执法检查。

  中医药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把推动中医药法贯彻落实作为中医药工作的重要任务,从以下几方面全力抓好落实:

  一是抓工作部署。中医药法出台后,我局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工作方案》,协调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通知》,对全国卫生计生和中医药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提出要求。中医药法实施近一年之际,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贯彻实施一周年系列活动方案》,深入推进中医药法宣传贯彻。

  二是抓普法宣传。中医药法出台后,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联合编纂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释义》。面向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举办了中医药法专题讲座,面向各地中医药法治、医政及监督工作负责人员举办了2次全国性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培训班。把握中医药法实施节点,配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召开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座谈会,协调央视新闻及央视对话栏目进行中医药法专题宣传。在中医药法颁布一周年时,组织开展全国中医药法知识竞赛。在中医药法实施一周年前后,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中医药法主题有奖征文活动,协调新华社等媒体专题宣传中医药法贯彻落实有关情况。

  三是抓配套制度建设。制定《中医药法配套制度起草制定工作计划》,成立领导小组及专门工作小组,有目的有计划的开展配套制度起草工作。其中,《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已于今年正式颁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注册管理配套实施细则各省也都在抓紧制定中。同时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开展中医药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2件,拟修订4件。

  四是加强对各地督促指导。将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纳入局综合调研,由局领导带队,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中医药法实施情况调研,了解各地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督促各地贯彻执行。与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及制度建设的通知》,为各地制修订条例做好服务和指导。目前28省已开展地方中医药条例制修订相关工作,河北率先正式修订实施。成立局中医药法普法讲师团,指导省级层面开展中医药法培训。举办全国中医药法系统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培训班、宣传贯彻中医药法研讨培训班,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

  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将认真研究并开展调研,适时开展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我局将继续全力推进中医药法贯彻实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大中医药法普法宣传力度和覆盖面,加快推进相关配套制度出台实施,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好中医药法执法检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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