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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3403号(医疗体育类33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8-08-22 14:42:45
国中医药提字〔2018〕28号

马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国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健康养老工作,在多个文件明确提出“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我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将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纳入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予以大力推进,同时,我局与全国老龄办签署合作协议,通过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在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机构、技术、产品、人才等重点领域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快速发展。2017年,我局等12部委共同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关于建立立体化资金筹集、多领域合作参与体系。

  财政部提出,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构建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每年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农村五保供养设施、城镇社区福利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设施设备改扩建及更新改造,其中2017年安排13.2亿元。二是“十三五”期间,每年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10亿元,五年共计安排50亿元,支持地方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2016、2017两年,共确定了北京市丰台区等54个试点地区。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试点地区发展智慧养老、推进医养结合、支持养老机构提供延伸服务、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此外,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还积极安排资金,主要用于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开展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支持“互联网+”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综上,支持健康养老服务发展已有相应资金渠道,符合条件的中医药相关健康养老服务机构应积极参与提供服务,获得相应支持。

  二、关于建立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和监管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已经明确提出加强行业自律,强化行业组织在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质量、费用、内容等方面的自律作用,支持行业组织研究、制订相关技术目录、服务规范、操作流程等行业标准,逐步建立完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发挥行业组织在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规范、行业信誉维护方面的作用,建立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提供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失信惩戒以及退出机制,将其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支持优秀机构参与“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引导相关机构及从业人员切实增强诚信意识,自觉开展诚信服务。转变行政管理方式,推动负面清单制度和第三方认证作为市场管理的主要方式。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完善监管机制力度,加快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机制。

  三、关于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传播体系

  我局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传播体系,不断传播老年人的健康养生文化。一是联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共同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对老年人群体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影响因素进行调查分析,为制定适宜老年人的中医药健康教育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联合多部委共同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形成了中医药健康文化传播跨部门合作模式。目前活动已经走进全国31个省(区、市),受益群众超过55万人,通过专家义诊咨询、现场体验、图文宣传、发放资料等,让老年人了解常用中医养生保健知识等宣传内容,加大中医药防治慢性病的科普宣传,引导人们运用中医药的知识、方法改变生活方式,加强健康自我管理,提高健康素养和身体素质,降低慢性病发病率。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适宜老年人的中医药教育政策,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群体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四、关于积极探索构建中医药“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模式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要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应与养老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本着互惠互利原则,明确双方责任。鼓励和支持公立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民政部门以及社会资本等开展合作,新建、托管、协作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后期康复护理场所。通过建设中医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形式,整合中医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中医师在完成所在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同时,还提出增强社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能力,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应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面向老年人的中医药健康管理、养生保健、康复、居家照护、健康教育等服务,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辐射。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探索多种形式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在医养结合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三个作用。

  五、关于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人才和行业管理人才队伍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医药战略发展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要求,推动高校设立健康管理等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专业,在新修订的高职专业目录中,增设了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健康管理和中医养生旅游等相关专业或方向。在本科院校专业中新增设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专业,推动中医药相关专业增设医养结合相关课程。同时,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岗位设置,推动保健调理师、中药炮制工和药物制剂工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下一步,继续强化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中医药院校开设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所需的课程,加强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快速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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