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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3144号(医疗体育类30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8-08-16 14:35:08
国中医药提字〔2018〕14号

蔡晓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一带一路”中医药走出去支持力度和科学规划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度重视发挥中医药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的独特作用,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支持行业参与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纲领性文件。经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2016年12月26日,我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明确了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为未来一个时期中医药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纲领性文件。二是通过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为国内机构开展“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经费支持。自2015年起,我局积极协调财政部,争取到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支持国内有基础的中医药机构重点开展面向“一带一路”国家的中医药海外中心和中医药国内合作基地建设,并开展国际标准化研究和文化传播推广工作。目前四批专项中共有来自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的82家中医药机构和企业参与了专项建设工作,已经建成一批海外中心和国内合作基地,制定了一批中医药国际标准,促进了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是积极支持地方和行业开展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形成上下联动的发展局面。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促进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上海、江苏、浙江等多个省份在本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规划中明确提出支持本地区机构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建立境外营销网络。此外,通过支持行业举办论坛、会议等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如2017年与陕西省人民政府、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公共外交协会等单位共同主办首届“一带一路”中医药发展论坛等。

  近年来,我局积极支持甘肃省开展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一是通过国际合作专项支持甘肃省卫计委开展吉尔吉斯斯坦中医药中心建设。目前已通过三批专项共计投入中央经费550万元,支持该中心以吉岐黄中医学院为依托,开展中医基本理论、经络腧穴、针灸治疗技术的理论与临床实训教学工作,并在当地开展中医诊疗、讲座、培训等活动。截至2018年2月,累计完成中医针灸临床诊疗6800人次。该中心的建设对推动中医药在海外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吉尔吉斯斯坦前总理及亲属、吉尔吉斯斯坦议会现任副议长等政要以及多名部级高官均前往中心接受中医诊疗服务,中心也得到了国内外媒体广泛报道;二是将甘肃省和兰州佛慈纳入商务部、我局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建设区域和骨干企业(机构),支持其开展服务贸易领域先行先试,吸引境外消费者来华接受中医药服务,并拓展国际市场,推动中医药服务和产品“走出去”;三是通过政府间双边合作为企业海外注册和准入创造条件。为协助推动兰州佛慈等中药企业扩展巴西及南美市场,我局已于7月邀请巴西卫生部和卫生监督局代表团来华,探讨加强双方在中医药医疗、教学和产品注册等领域合作;四是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专业人才培养。今年开展中医药外向型优秀骨干人才培养项目,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专家智库建设和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人才储备,目前首批已选拔出50名骨干人才,将通过培训系统提升其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为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争取更多支持与保障。同时,将继续通过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建设工作支持甘肃省发挥优势,参与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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