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宇飞委员:
您提出的建立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平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中医药文化管理部门
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一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工作之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9〕17号),明确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承担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等有关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处室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29号),进一步明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加挂文化建设处牌子,承担中医药文化建设、科普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研究等工作。下一阶段,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充分调动行业内外积极性,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中医药文化的传播推广。
二、关于鼓励和推进现有中医药文化产业成长
2017年8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工信部、原农业部和中国农发行共同印发了《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目前,已初步建立了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项目办及国家中药材产业扶贫技术指导中心,并组建了中药材产业扶贫专家队伍,基本完成了中药材产业扶贫种植推荐目录编制,开展了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发展情况基线调查。下一阶段,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支持地方发展中药材产业。我局也高度重视中医药文化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工作。《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明确提出“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理疗、推拿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生理卫生课程”等要求。部分中医药高等院校、中小学通过在校区内开辟本草园,在美化校园环境的同时,帮助学生认识、了解中医药。下一阶段,我局将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
三、关于鼓励和孵育中医药文化创意产业
2014年原文化部联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实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建设特色文化产业等重点项目库,引导各地合理开发利用包括中医药文化在内的优秀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走特色化、差异化的文化产业发展之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并在推荐申报专项资金、项目对接推介、人才培养等多方面予以支持。从2014年起,中央财政将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列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重点支持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工艺美术、特色会展等领域的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有力促进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和特色文化产业发展。2017年4月,制定印发了《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开发承载中医药文化的创意产品。今后我局将会同文化与旅游部继续支持中医药相关文化产业发展。
四、关于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上发挥中医药文化作用
我局积极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制定了《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年)》。自2015年以来,我局设立了中医药合作专项,中医药文化传播是其中的重要板块之一。在专项支持下,项目执行单位拍摄了中医海外宣传片,在中医药国际会议等重要场合播放。在专项支持下,我局也将加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合作,推进“一带一路”沿线中医药中心建设,预计到2020年建设30个集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传播及产业等功能于一体的“六位一体”海外中医药中心。截至目前,中医药已经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中外政府已签署了86个专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已经建立了17个海外中医药中心,受到各国民众的欢迎。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