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培养 防止因病返贫”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局职能的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编写中医适宜技术手册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的优势和作用,推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中医药知识的掌握应用,我局于2009-2011年组织编写了3册6本《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其中,第一册适用于西医专业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第二册第一分册和第二分册适用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2018年3月,我司组织专家在上述6册基础上,编写了适于乡村医生使用的《村医实用中医适宜技术手册》,形成了缩编本,首批5000册已在云南使用。
二、关于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培训
“十二五”以来,我局大力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省级、县级推广基地建设。截止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建立省级基地,94.2%的县(市)建立县级基地,每个县级基地都能够掌握和使用40余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年遴选10项左右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推广。截止2016年底,59.4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4.10%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6类以上的中医药技术方法,50.23%社区卫生服务站、27.13%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以上的中医药技术方法,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中医药在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2016年10月,我局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将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明确提出到2020年,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三、关于加强基层医院规培和将适宜技术纳入全科医生培训和继续教育
201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启动以来,我局积极推进中医住培工作,完善中医住培政策制度体系,逐步扩大面向基层的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规模,力争到2020年全科专业招收数量达到当年总招收计划的20%,并逐年增加。同时要求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本地医疗卫生工作对中医临床医师的培养需求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能力,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向培训基地下达培训任务,并在培训名额分配方面向中医全科等紧缺专业以及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倾斜,鼓励和支持基层医院符合条件人员参加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支持方面,中央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的住培经费支持,并要求省级财政和培训基地给予一定的经费保障。在此基础上,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巩固完善全科继续医学教育,普及全科适宜技术。我局鼓励和支持各地将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全科医生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中医临床能力和水平。
四、关于提高中医适宜技术价格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中医服务价格调整,推动理顺中医适宜技术服务比价关系,体现中医人员技术劳务价值。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明确“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中医药法》第四十八条也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定价格管理权限,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
虽然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距离深化医改的目标、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您提出的3个三分之一的指标,也是我们下一步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努力方向。您的相关建议在政策层面一定程度上已经明确,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地方的督促和指导,进一步加大基层中医药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力度,您的意见和建议也会作为我们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十分感谢您对基层中医药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大力支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