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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启动中医临床病证诊疗规范研究制订工作
时间:2007-02-07 00:00:00

    近日,为了建立一个符合中医药理论、分类科学、内容详尽、便于操作、符合国家标准体系的规范化中医临床诊疗方案,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启动了中医临床病证诊疗规范制订工作。
  中医临床病证诊疗规范研究是提高中医临床疗效、规范中医诊疗行为、促进中医学术发展、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作为祖国传统医学,中医药注重从整体联系角度、功能角度、运动变化角度来把握生命规律和疾病演变,在实践中体现了个性化辨证论治、求衡性防治原则、人性化治疗方法、多样化干预手段和天然化用药取向,因而深受广大人民群众青睐,但临床诊断标准制订相对滞后,在治疗方案和疗效评价体系上也亟待完善。
  为做好诊疗规范研究工作,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在中医药科技项目招标指南中,规定了第一批拟组织制定诊疗规范的常见病、多发病病名,明确研究和制订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招投标,经过专家评议,择优资助,最终确定30个病种为本次诊疗规范研究制订的主要病种。
  为确保诊疗规范研究制订工作的顺利开展,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召开了诊疗规范研究与编写工作启动会,成立了吉林省中医临床病证诊疗规范研究和编写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以科研课题的形式,聘请专家设计了详细的研究路线和编写体例,明确了研究制订原则。要求科研人员遵循“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以中医为主,能中不西”和安全有效、简便适用的原则,贯彻中西医结合的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等相关规范,以临床常见病、多发病为主,结合全省中医临床工作实际,考虑临床诊断治疗的实用性,研究制订吉林省中医临床病证诊疗规范,用于指导全省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临床工作,逐步规范全省中医临床医生诊疗行为,保障临床安全,提高临床疗效。
  本次研究编写主要内容包括:病名注释、诊断依据、证候分类、治疗方案、护理指南、注意事项、疗效评定七个部分。编写语言要求准确、简洁、科学、规范。
  相信随着诊疗规范研究和编写工作的开展,将现代临床医学诊断标准与古老的中医药辨证施治诊疗方法有机结合,会让中医药学在新时期焕发出祖国医药文化的无穷的独特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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