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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在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汇报会上的总结讲话
时间:2007-06-14 00:00:00

同志们:
    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工作汇报会今天就要结束了,下面根据大家的汇报情况,结合今后全局工作,谈几点意见。
    首先,对本次会议做一个小结。
    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交流、汇报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和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加强管理,以保障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非常重视此次会议,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同志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做了题为《抓住机遇,干事创业,扎实推进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的讲话。王部长以“七个必须看到”分析了中医药工作面临的形势,以“三个重要举措”分析了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性,对各地的项目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地肯定,并对今后扎实推进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上,各省(区、市)代表对本省(区、市)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四川省成都市中医药管理、宜宾市中医药管理、成都中医药大学成教学院和良山卫生学校还做了特别发言,介绍了他们在农村人才培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经验和体会。从各省(区、市)的汇报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地区在这两个项目实施过程中,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创新了管理机制,并根据各省(区、市)实际情况,完善了实施方案,健全了组织机构,创建了培训基地,配套了相应的政策和经费,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从汇报情况可以看出,大家对待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非常认真,对开好这次汇报会也非常认真。会前大家都做了汇总分析工作,会上又做了多媒体汇报,会议期间大家还都介绍了各自的经验,交流了工作情况和信息,研究讨论了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可以看得出我们中医药队伍为人民服务的高度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整个会议汇报认真,建议务实,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第二,就继续做好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和乡村医生中等中医专业学历教育项目谈几点意见。
    根据会上各省汇报情况,结合王部长讲话要求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我在此谈四点意见。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希望没有按时启动项目,还没有完成培训计划的省(区、市),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尽快启动,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基层主管部门的积极性,保证项目按时完成;对尚未建立培训制度的省(区、市),要按照《乡村医生中等中医专业学历教育教学指导方案》、《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培训制度,规范招生和教学程序,确保教育培养质量。
    2.结合地区特点和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采取灵活适宜的方案,解决工学矛盾。各省(区、市)在两个项目实施中,要充分利用本省(区、市)中医药教育资源,积极探索新的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和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采取弹性学制等灵活适宜的方案,切实解决工学矛盾,保证教育质量,减轻学员负担。
    3.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反映项目进展中出现的问题。希望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与省卫生厅内(农卫处、教育处)之间,与省教育、人事等部门之间,以及与地、市、县有关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项目进展中存在的问题。
    4.研究制定有关保障措施,落实地方经费匹配,做到专款专用。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区情况研究制定有关保障措施,如地方匹配经费等,加大对人才培养项目的支持力度,减轻学员负担,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两个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三、对当前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谈几点意见。
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工作是农村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键,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的基本保证,是农村中医药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想结合当前农村卫生改革的形势、任务和今后全局工作的部署,就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谈六点意见。
    1.认真学习贯彻吴仪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深刻领会王部长昨天的讲话要求,切实做好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认真体会王部长在讲话中提出的七个“必须看到”和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性,把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摆在农村中医药工作和卫生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研究本省(区、市)具体情况,统筹规划,做好部署,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农村中医药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提高农村中医药人员的中医药专业知识与技能。去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修订印发了《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制定了《中医药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根据这些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创新探索本省(区、市)农村中医药人员培训新机制,完善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制度。依托现有的中医药教育资源,创建培训基地,健全继续教育实施网络,使农村中医药人员逐步树立终身接受教育培训、不断巩固和更新知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的观念,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县、乡两级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人员能够按照《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接受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每年所获学分应达到25学分。村级卫生机构以中医药知识为主的乡村医生每两年要接受100学时以上的在岗培训。
    3.协调相关部门,引导调整院校教育结构,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确保院校人才培养计划与本地区实际需求相衔接。去年,根据各地反映情况,并考虑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急需不断提高的实际情况,我局协调了教育部门,调整了中医、中药相关专业的审批计划,并根据各地要求,下发了《关于中等中医类专业招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职成厅〔2007〕2号),停止了中等中西医结合专业招生,并原则上停止了中等中医学专业招生。但也考虑到西部地区人才需求的实际情况,暂时保留了内蒙古等9个省(区、市)的部分学校一定数量的中等中医学专业招收计划,其具体招生数由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与教育管理部门协商决定。希望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农村中医药人才实际需求,协调院校教育部门,合理配置中医药教育资源,指导中医药院校调整教育层次、专业结构及招生数量,突出农村需要的实用性,开展面向农村人才培养工作。
    4.重视中医药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切实加强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希望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我局组织制定的《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的要求,将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内容与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结合起来,纳入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着重提高乡村医生运用中医药诊疗方法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实际工作能力,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
    5.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农村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探索创新农村人才培养工作。希望各省(区、市)在现有人才培养项目经验基础上,积极开展不同层面的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以满足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和农村基层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我局在“十一五”期间,除了继续实施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项目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外,还将启动县级中医技术骨干培养项目、乡镇卫生院中医骨干培训项目、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等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希望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也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规划,积极开展本省的农村人才培养项目,并将各个农村人才培养项目有机的结合起来,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农村中医药人员服务能力和农村中医药队伍素质。
    6.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经费投入,保障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顺利推进。充分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建立政府、社会、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费用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志们,会议就要结束了,通过两天紧张的议程,大家彼此交流了工作体会,相互学习了好的经验,研究探讨了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工作重点。最后让我们团结一致,继续努力,不断探索并创新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为农村中医药工作和农村卫生工作服务,为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贡献率,继续做出新的贡献。(200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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