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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医药行业“五五”普法知识竞赛竞赛须知
时间:2008-09-18 00:00:00


    为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任务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中医药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国中医药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为中医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普法办决定联合举办全国中医药行业“五五”普法知识竞赛。
    1.本次普法知识竞赛共100道试题,每题1分,共计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40道,多项选择题35道,判断题25道。以《中医药条例》、《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可参考全国中医药“五五”普法教材《常用中医药法规汇编》)。
    2.竞赛试题及答题卡刊登在9月3日《中国中医药报》(包括报纸和电子版)上,同时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和搜狐健康频道刊登,复印或网上下载有效。
    3.参赛者需在答题卡上用钢笔或圆珠笔将选择的答案相对应的“○”涂黑,涂黑答题卡复印无效。参赛者可将空白答题卡复印后答题,每位参赛者限填一份答题卡,多填无效。
    4.参赛者应在答题卡上方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主办单位对参赛者填写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将填好的答题卡沿虚线剪下装入信封,并按答题卡下方刊登的通信地址(或将地址沿虚线剪下贴在信封正面)邮寄。
    5.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0名,奖金1000元并赠阅2009年全年中国中医药报1份;二等奖20名,奖金500元并赠阅2009年全年中国中医药报1份;三等奖50名,奖金200元并赠阅2009年全年中国中医药报1份;优秀奖100名,赠阅2009年全年中国中医药报1份;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6.答题截止日期为2008年10月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通过抽奖方式在成绩90分以上者中产生获奖者,抽奖过程及结果将进行公证。本次竞赛试题答案及获奖名单将于2008年10月下旬在《中国中医药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和搜狐健康频道刊登。
    7.知识竞赛承办单位(中国中医药报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工作人员不参加本次竞赛活动。
    8.参赛答题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甲4号全国中医药行业“五五”普法知识竞赛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192;咨询电话:010-64854537、010-64862883。

    附件:1.全国中医药行业“五五”普法知识竞赛试题
        2.答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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