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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卫组织传统医药大会开幕将发表《北京宣言》
时间:2008-11-10 00:00:00

 
??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记者孙闻、王茜)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药大会7日在北京开幕。本次大会将发表《北京宣言》,这项由世卫组织成员共同发表的声明将强调发展传统医药,确保患者和供方合理使用传统医药。
??本次大会由中国政府主持,由卫生部和中医药管理局承办。与会世卫组织成员代表将围绕传统医药在初级卫生保健中的作用,在政策、法规、科研、教育和实践等层面分享经验,交流信息。
??世卫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在开幕式上表示,传统医学系统和西医系统并非相互冲突。在初级卫生保健的框架内,两者可以有益地和谐相处,发挥各自的最大优势,弥补相互的缺点。“这是可以成功做到的,但不会自然发生,必须要制定谨慎的政策。”
??她说,在发展传统医药时,监管、培训、许可或认证系统、对产品安全性的严格控制等保障措施必须到位。传统医药功效和安全性的确认需要特殊的研究方法。世卫组织正在这一领域提供支持。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致辞时称,当前人类健康面临着诸多未彻底攻克的重大疾病的挑战。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有效的防治手段,由于传统医药对一些疾病有独到的疗效,业已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
??陈竺说,中医药是中国特色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许多常见病,多发病有显著的疗效,而且在重大疑难疾病和新发传染病的防治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和支持中医药的发展,在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始终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始终按照中医药的特点和规律发展中医药,把中医药与西医药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中医药与西医药在法律上、学术上、服务上的平等地位。中国政府把中医药纳入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综合利用,并在制度及物质上创造条件,着力推动和促进中医药的发展。
??陈冯富珍对中国政府将中医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体系表示赞赏。她说,中国各地的公立医院在提供常规治疗的同时,都在采用行之有效的中草药疗法治疗许多疾病,传统医学得到很好的整合,在常见病防治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次大会为期3天。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00多人出席会议。其中350余人来自世卫组织的75个成员、世卫组织合作中心合作伙伴和代表以及非政府组织的与会者将参加国际论坛,来自27个国家的800名与会者将参加四个专题讨论会。
??在经过与会世卫组织成员充分商讨并一致通过后,《北京宣言》拟于8日发表。宣言将总结传统医药在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突出阐明其进展、挑战和发展方向,呼吁世卫组织成员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进一步发展传统医药。

    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成果显著
    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王茜、孙宇)由于对标准认识的不一致,给中医药行业确定一个标准的难度很大。记者在7日召开的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药大会了解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起草上报并归口管理的中医药国家标准已达18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闫树江介绍,截至目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并发布了《中医基础理论术语》《腧穴定位》《耳穴名称与定位》《腧穴定位图》《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系列标准等10余项国家标准,对《中医病症分类与代码》《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等现有超龄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
    同时,他们还组织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针灸学会等行业学术组织,开展了中医临床病症诊疗指南等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目前已经发布了《亚健康中医临床指南》《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系列标准18项、《糖尿病中医防治指南》系列标准15项、《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系列标准132项。

    民族医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王茜、孙宇)民族医药是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56个民族中有35个民族有本民族的传统医学,民族医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据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药大会7日的新闻发布会介绍,民族医药在心脑血管病、血液病、免疫系统疾病、皮肤病等许多疾病的治疗上有一定的优势,对某些疑难病症有突出的疗效。对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如感冒、肠胃病、妇科病、骨折、关节病、蛇咬伤等,有不少灵验的单方、草药、土法和手法。受到了民族地区广大群众的欢迎。
    早在1984年国家有关部门就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国民族医药工作的几点意见》,明确了民族医药的地位和作用。2005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2007年的《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都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张奇说,我国一直实行中医西医并重发展的方针,大力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发展,目前已有藏、蒙、维、傣、壮、朝鲜、苗、瑶、回、彝、土家、布依、侗、哈萨克、羌共15个民族设有本民族医药的医院。全国有民族医院200所,藏、蒙、维、傣、壮、朝鲜6种民族医学开设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有4683名民族医人员通过考试,获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张奇介绍,2007年民族医院诊疗人次达513万,年出院人数达15万。民族医医院的人均诊疗费用大约相当于综合医院的1/3。

    中医:以“简、便、廉、验”走入人们生活
    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记者王茜、孙闻)“看中医省事、方便、价低、效果好。”这已是我国很多习惯看中医的人们的共同心声。中医以其特有的优势走入了人们的生活。
    “简、便、廉、验”是包括中医在内的传统医药的共同特点,这一点已经得到世界卫生组织的认可。在7日开幕的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药大会上,世卫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说,传统医学是人类的智慧和经验的结晶,有着非常深刻的历史根源。传统医学保健容易获得,治疗方便,而且价格便宜,毫无疑问传统医学能够治疗很多疾病,能够减轻很多患者的痛苦。
    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传统医药对一些疾病有独到的治疗手段,对病毒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老年性疾病等有着较为满意的疗效,已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此外,传统医药重要治疗手段的药品,基本都是来源于当地的植物资源,毒副作用较小,医疗成本低,可获得性强,十分符合基本卫生保健的要求。同时,传统医药还拥有众多的非药物疗法。如中国的针灸疗法,是最具有中医药特色和服务优势的治疗方法。传统医药简便、价廉的特点,为各国政府解决医疗费用居高不下、持续攀升的困扰,提供了有效的手段。
    据初步统计,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药处方费用平均值仅为西药处方费用平均值的76%。以流行性感冒为例,在社区服务中心开3剂中药,最多十几元钱就能起到作用,不计算时间成本和距离成本,仅在药价上就要比到大医院排队打吊针便宜许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认为,在社区中使用中医中药不仅方便群众,而且可以为群众解除看病贵的烦恼。治疗的目标人群主要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

    新闻背景:中国用法律保障中医行天下
    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记者王茜、孙闻)为了保证中医药等传统医药的规范健康发展,我国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与中医药有关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有24个省(区、市)通过地方人大颁布实施了中医药地方性法规。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闫树江介绍,中国政府历来重视中医药等传统医药的发展。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1条规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从根本上确立了中医药等传统医药的法律地位,将发展中医药等传统医药与现代医药摆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
    1984年以来,国家先后制定颁布了与中医药有关的《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003年,我国政府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规定“国家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全面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进一步赋予了中西医相同的发展权利,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标志着中医药行业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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