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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中西医并重——三论贯彻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时间:2009-05-20 00:00:00

 
    坚持中西医并重是我国的基本卫生方针,新医改予以重申。作为医改的重要配套文件,《意见》再次明确坚持中西医并重,将其作为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基本原则之一。
    长期以来,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成为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这是我国的现实国情。当前,我国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区域差距大,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无论现实国情,还是基本国情,都决定了推进医改,必须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因为,中医药简、便、验、廉、治未病等特点,中医药数千年扎根基层百姓的传统,以及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村医疗卫生主要靠“一根针、一把草”的丰富经验,都说明中医药可与西医药互补短长,这有助于中国走出一条供得起、重预防、保公平、可持续的医改成功之路。
    当然,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各级政府必须肩负起义不容辞的责任,意味着推进医改时,要始终把中医药摆在与西医药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中西医在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等方方面面的平等地位。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在当前中西医发展尚不平衡,还存在西医腿长、中医腿短的背景下,坚持中西医并重给各级政府和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意见要求基本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按照中西药并重原则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品种,将有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的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只有这样,才能让中医短腿尽快长起来,中西医并重、优势互补才有可能。
    立足中国国情,着眼卫生现状,实现医改目标,中医药在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作用,坚持中西医并重重要而紧迫。落实好扶持意见精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和关心中医药工作,扶持和推动中医药发展。若干年后,作为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实践将给世界卫生事业发展以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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