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工作与计生卫生工作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中医药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卫生计生工作整体。要发展卫生计生事业,必定不可缺少地要发展中医药事业;关心支持卫生计生工作,必定不可缺少地要对中医药工作加以关心支持。
2014年6月,安徽省制定印发《关于在卫生计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做好中医药工作与卫生计生工作的沟通协调提出明确要求。在编制实施卫生计生发展综合规划及各项专项规划时,将中医药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并体现向中医药倾斜的政策要求。
同时,安徽省要求卫生计生行政机关各职能部门在各体系建设方面合理设置中医药项目计划,特别将中医药参与医改的有关工作指标纳入医改考核体系。
此外,安徽省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中,升级中医药管理机构,省卫生计生委挂省中医药管理局的牌子,在省卫计委内设2个中医药处室,并增加人员编制。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借助卫生计生工作与中医药工作良好的协调机制,推进中医院集团建设,由卫生计生委协调有一定规模、管理水平较高的中医院,对一些发展欠佳的中医院进行集团化管理;与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打造产学研医全链条医疗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