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和专家组评估意见,我局拟确定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博物馆等15家单位(名单见附件)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6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 在此期间,有异议者请将意见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署名反馈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新闻办。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邮编:100027) 邮 箱:xinwenbangongshi@126.com 电 话:010-59957624 59957626 传 真:010-59957627 联系人:赵瑶琴 欧阳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