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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91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5-11-02 00:00:00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黔东南州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贵州省包括黔东南地区的中药材产业化发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中药材GAP基地认证)的实施,推动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建设。自2003年实施中药材GAP基地认证工作以来,贵州省先后有5个中药材生产基地获得GAP认证,为促进黔东南州中药材产业发展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农业部通过种子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园艺类项目,加大对中药材优势产区良种繁育基地的扶持力度,黔东南州可通过贵州省农业部门根据有关项目指南,组织申报种子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园艺类项目中的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将予以重点支持。2013年8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过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支持贵州省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促进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化和规范化,对黔东南州中药材的产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视和发展中药材保险,制定了《中药材保险工作方案》,采取积极措施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并将“鼓励发展中药材生产保险,构建市场化的中药材生产风险分散和损失补偿机制”写入《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下一步保监会将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推动出台包括中药材在内的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费补贴政策;支持引导保险机构加强产品创新,根据中药材生产风险和农户需求,创新中药材保险产品,为中药材产业提供更多更好的保险服务。
    2015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发布《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对黔东南州在内的全国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继续关注黔东南州中药材产业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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