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山区民族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山区民族地区中医药存在着医院占地面积小、服务能力弱等问题。这些建议的提出,充分体现了您对山区民族地区中医药事业的关注。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并根据管理职能分工,结合当前民族地区县级中医药发展的实际进行了深入研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度重视民族医药发展。近年来,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民族医药发展有关要求,提出加强民族医医院基础建设,提高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发挥民族医药在基础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加强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民族医药传承、发掘工作;组织开展民族药资源调查、保护和利用以及民族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完善民族药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族药质量;完善民族药注册管理制度,鼓励创新,促进民族药开发与利用;加强民族医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民族医药走向世界。2009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000余万元支持云南藏医院、傣族医院等2家重点民族医医院建设。
关于扶持民族自治县成为中药材种植示范县的建议,由于涉及对当地中药资源情况摸底和建立繁育基地可行性等相关论证工作,需要稳步推进。针对扶持中药材技术培训工作,经与中国中医药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沟通协调,中药资源中心愿意帮助南涧县开展技术培训。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