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在肯定民族医药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提出了民族地区中医院(民族医院)建设投入不足、民族医药人才培养等问题。这些建议的提出,充分体现了您对民族医药事业的关注以及对像三都水族自治县等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益的重视。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并根据管理职能分工,结合当前实际进行了深入研究。
2009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加快民族医药发展,加强民族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满足民族医药服务需求。具体明确了以下几方面要求:一是加强民族医医院基础建设,提高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发挥民族医药在基础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二是加强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民族医药传承、发掘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民族药资源调查、保护和利用以及民族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完善民族药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族药质量;四是完善民族药注册管理制度,鼓励创新,促进民族药开发与利用;五是加强民族医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民族医药走向世界。
近年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度重视民族医药发展,尤其是贵州省民族医药的发展。在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13-2014年中央财政投入5000余万元支持铜仁德江、铜仁思南、黔东南剑河等3家县级民族医医院建设;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通过整合中央和省级资金,2014年投入民族地区中医药项目经费1000余万元。在人才培训与服务能力提升方面,2012-2014年国家通过中央转移支付中医药项目,重点支持贵州省中医药人才传承与培养、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特色等项目,累计培养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3675人次。同时,通过政策引导,选拔一批中医药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各类中医药人才到基层工作;开展农村名中医带徒活动,大力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开展“一技之长人员”培训考试及认定,将民间民族医药人才纳入规范管理,这些措施有力的支持了贵州省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5年医疗卫生建设项目中央投资项目(中医药),2015年中央财政投入2000余万元支持三都县中医医院建设。
下一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继续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财政投入,积极支持民族药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