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工作动态  
邮箱 微信
 
 
  (工作动态)  
首页   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关于我们
 
 
工作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司 > 工作动态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79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6-10-27 00:00:00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文化部将河南邓州市张仲景展览馆纳入文化建设项目并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药文化是中医药事业的根基和灵魂,中医药文化建设成为新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与时俱进地大力发展中医药文化,是促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任务。
    邓州市作为《伤寒杂病论》作者、医圣张仲景的故里,拥有丰富的中医药文化资源和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当地利用医圣故里的地域优势,大力宣传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在传承中医药文化、培养中医药人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1年,河南省邓州市张仲景展览馆被我局确立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2013 -2014年,我局协调财政部下达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人才培训项目资金共计80万元,支持其开展相关工作。2016年下达了3100万元,用于开展全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促进和支持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人才培训、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根据《博物馆条例》(国务院令第659号)有关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博物馆;国有博物馆的正常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非国有博物馆的举办者应当保障博物馆的正常运行经费。国家鼓励设立公益性基金支持博物馆建设,鼓励博物馆多渠道措施资金促进自身发展。张仲景展览馆作为地方文化设施,其责任主体在于地方政府。建议当地根据实际情况和地方财力,充分论证研究张仲景展览馆改扩建工作,科学谋划展览馆发展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展览馆建设。
    按照我国现行的投资管理体制,地方的基本建设项目主要由地方进行投资,如确需中央投资,应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据此,张仲景展览馆建设项目应主要由地方予以支持,如有需要,可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支持。关于建议文化部将河南邓州市张仲景展览馆纳入文化建设项目并给予资金支持的问题,建议征求发展改革部门和文化部门的意见。我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邓州市张仲景展览馆的建设将进一步推动该省中医药发展。河南省人民政府将大力支持张仲景展览馆建设,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力争将其打造成国家级标志性中医药文化馆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8月19日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