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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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四次会议第776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6-10-27 00:00:00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建议中提到,近年来,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中医药现代化研究取得突出进展,中医药学术、科研得到普遍重视,中医药成果在世界各地传播应用,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面临着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并就此提出了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夯实中医药发展的物质基础等5条关于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建议。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召开局各司办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落实。
    一、积极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为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国务院2015年出台了《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今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要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中医药健康需求。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一是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探索设立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基地。二是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三是培育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发展以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主题,融中医疗养、康复、养生、文化传播、商务会展、中药材科考与旅游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举办“中国中医药健康旅游年”,支持举办国际性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展览、会议和论坛。四是推进中医药海外发展和服务贸易,将中医药国际贸易纳入国家对外贸易发展总体战略,从战略上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政策制定,加强统筹规划和支持力度;建立中医药服务贸易国际标准和认证体系,推动全球中医药服务机构和人员实现标准化;加快境内外两个市场战略布局,推动中医药服务“走出去”,搭建中医药服务贸易对外交流与合作平台;突破海外制约中医药对外贸易发展的法律、政策障碍和技术壁垒,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扩大中医药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准入;支持中医药机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扩大中医药对外投资和贸易。
    二、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
    中药材是中医药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我国独特且具有战略意义的宝贵资源。但是,当前中药材的保护和发展仍然面临着严峻挑战,野生中药材资源破坏严重,部分中药材品质下降,影响中药质量和临床疗效,进而影响中医药可持续发展。
    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规划纲要》的部署,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制定中药材主产区种植区域规划。制定国家道地药材目录,加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促进中药材种植养殖业绿色发展,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储藏技术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科学引导,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合作联社,提高规模化、规范化水平。支持发展中药材生产保险,建立完善中药材原产地标记制度。与此同时,我局还将努力构建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制定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道地药材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可追溯的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与生产企业供应商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紧密相连。发展中药材电子商务。利用大数据加强中药材生产信息搜集、价格动态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实施中药材质量保障工程,建立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加强第三方检测平台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与农业部积极沟通配合,把中药材作为重要的经济作物来抓。结合贯彻落实《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加强对中药材种植户的技术培训和指导,通过农技推广体系和行业协会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各地普及绿色、生态、安全的使用栽培技术,推广科学合理使用农药,促使中药材种植水平提高,促进中药材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全面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
    为推进中医药继承,2014年我局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启动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工作。开设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和传承推广基地,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等项目。同时,加强中医药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配合教育部开展改革试点;启动全国中医药院校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建设;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举办全国中药传统技能和中医护理技能大赛。
    下一步,我局将尽快启动并落实《规划纲要》对推进中医药传承的具体要求。一是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全面系统继承历代各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全面系统继承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二是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筛选,完善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三是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将师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师承教育,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
    四、着力推进中医药创新,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推进中医药创新,发挥中医药原创优势,对于提高我国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中医药创新不够的问题依然存在,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适应时代要求的中医药自主创新体系尚未形成,而加强中医药协同创新体系是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实现中医药现代化的顶层设计。为此,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贯彻落实《战略规划》,推进中医药创新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进程,一是健全中医药协同创新体系。健全以国家和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为核心,以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企业为主体,以中医科学研究基地(平台)为支撑,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医药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中医药领域科技布局。二是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深化中医基础理论、辨证论治方法研究,开展经穴特异性及针灸治疗机理、中药药性理论、方剂配伍理论、中药复方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等研究,建立概念明确、结构合理的理论框架体系。三是完善中医药科研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研评价标准和体系,研究完善有利于中医药创新的激励政策。通过同行评议和引进第三方评估,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研究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效率。
    对您的建议,我们将结合中医药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力争在体制、机制方面有所创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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