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医药特色母婴健康服务技术培训,缓解母婴健康服务供需两侧矛盾与就业压力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现答复如下:中医药是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也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国家在加强中医药特色母婴健康服务培训等健康服务人才培养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在国务院出台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明确提出推动高校设置健康管理等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专业,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岗位设置,逐步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相关职业(工种),推进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也明确提出要加强各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建立中医药职业技能人员系列,合理设置中医药健康服务技能岗位。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职业培训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全年开展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1908万人次。各级人社部门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就业状况及企业用人需要,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政府补贴培训的职业和培训项目,并根据劳动者培训需求和就业状况,动态调整本地职业培训目录范围和补贴标准,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培训机构可根据规定申请政府补贴经费。2014年开始组织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大力开展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在2015年“春潮行动”中,全国共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967万人次,提升广大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技能水平,促进其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其中许多农村专业劳动者都是从事生活照料服务业相关工作。 三、2015年7月正式发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推动生活照料服务业职业规范发展,对育婴员、家政服务员等生活照料服务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了修订。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努力提高育婴员、家政服务员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综合职业素养。同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育婴员、家政服务员等生活照料服务业相关职业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鉴定,对合格者发放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四、全国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联系妇女的优势,积极帮助巾帼家政服务企业建立家政服务员输入输出对接渠道,为家政培训机构搭建对接平台,目前全国妇联建立全国巾帼家政培训示范基地139个,各级各类培训基地1519个,年培训包括家政服务员、育婴嫂、育儿嫂、护工等在内的妇女60万人次,年帮助60万妇女在家政服务领域实现就业创业。 五、中央财政部门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一是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参加就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并在培训后取得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二是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五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三是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四是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向包括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在内的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更好的公共就业服务。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国各级财政投入的就业补助资金从2011年的668.8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880.35亿元,累计投入4080.44亿元。2016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304.27亿元。上述资金包括了用于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支出。参加中医药特色母婴健康服务技术培训的农村转移劳动者和城镇失业人员,不仅可按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还可按规定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就业形势等因素确定。据了解,目前部分地区确实存在培训补贴标准较低,难以满足需求的情况。 六、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文化的弘扬与母婴健康服务,曾推出了许多以中医药传统文化为主题的高水平影视作品和节目,如纪录片《中医》《千年国医》《黄帝内经》等,电视栏目《百家讲坛》播出中医药文化的专题等等。北京卫视《养生堂》《我是大医生》,江苏卫视播放的纪录片《本草中国》获得广泛好评。广播电视媒体也从母婴健康产业的发展政策、发展成果、发展措施等不同角度关注这一行业的发展,营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贯彻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认真制定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包括中医药特色母婴健康人才培养在内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同时,中央财政将根据财社﹝2015﹞290号文件相关规定,继续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开展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和资金监管工作,督促地方财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实施细则,合理确定包括职业培训补贴在内的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补贴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指导各地紧密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生活照料服务业的自身特点、就业需求和职业生涯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力做好育婴员、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目前正在抓紧制定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职业培训政策。将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标准,加强师资培训、教材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加强人才培养,促进生活照料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也将聚焦中医药文化与知识传播,指导媒体做好相关宣传及主题报道,为中医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