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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036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6-10-27 00:00:00
 

××等7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力,进一步加大小儿推拿保健医术推广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小儿推拿纳入政府补贴职业培训范围问题
    按照职业培训有关规定,各地可根据小儿推拿行业需求和劳动者培训需要,依托技工院校、企业、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等培训资源开展小儿推拿职业培训。参加培训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五类人员,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关于在院校开展小儿推拿技能培训的问题
    据教育部统计,我国目前有53所医学院校开设了针灸推拿学本科专业,学制五年,毕业后授医学学士学位,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后成为临床执业医师,年招生6200名。有57所高等职业院校开设了针灸推拿专科专业,学制三年,培养从事针灸推拿技术工作的技师,年招生6000余名。此外,多数高校在本、专科针灸推拿专业都开设了小儿推拿学课程,为学生毕业后从事小儿推拿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关于在公共卫生培训中组织小儿推拿技能培训的问题
    (一)2013年6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作为单独一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0-36个月儿童提供中医调养服务,给家长传授摩腹、捏脊以及按揉穴位的方法。为做好此项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培训指导方案》,要求各地在人员培训过程中,将中医药项目纳入现有培训计划,使更多的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掌握包括小儿推拿在内的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技能。“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还专门安排每年约8500万元培训资金,用于开展社区卫生人员能力建设,强化培训工作。
    (二)在国务院出台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加强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目前,小儿推拿已经纳入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有针对性的进行技能教育培训每年培训500-1000人次。
    四、关于将小儿推拿列入医保的问题
    国家采取排除法明确了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除了非疾病治疗和辅助性治疗等项目外,其余符合规定的治疗性中医诊疗项目可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根据国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本省诊疗项目目录。从地方实际情况看,绝大多数地区已将包括小儿推拿在内的正骨、治疗性的针灸、推拿等主要的中医服务项目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
    五、关于联合调研,制定小儿推拿行业标准的问题
    你们提出的建议符合实际,而且很有必要。小儿推拿工作的推进,包括行业标准的制定,应该是多部门联合、协同推进的结果,各部门要主动落实部门职责,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发挥合力。因此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共同开展针对性调研,加强对小儿推拿工作的扶持和监管,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促进这一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进保健按摩师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广泛开展,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完善医保支付范围管理和支付政策,继续促进中医药服务的有效利用,更好地维护参保人员健康权益。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将小儿推拿作为一项基层实用适宜技术,在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实施工作中,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部提出,要充分发挥高校特别是附属医院在小儿推拿工作方面的人才和资源优势,主动适应社会需求,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小儿推拿技能培训。
    感谢你们对于小儿推拿工作的关注,你们的建议将有力助推各部门抓好现有政策的贯彻落实,协同配合持续做好该项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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