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国医大师”培养渠道,促进中医药事业繁荣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重视传统中医教育模式的问题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中医药师承教育。2009年《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 “总结中医药师承教育经验,制订师承教育标准和相关政策措施,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丰富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2016年,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将“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作为“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要“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将师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十二五”我局积极开展以师承教育为主要模式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遴选了740名指导老师、培养了1476名继承人,建设了1016个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64个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及200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充分发挥师承教育在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作用。
2006年原卫生部出台《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取得出师考核或确有专长考核合格证书后,可申请参加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在中医类专业学历教育之外为中医临床医师的培养开辟了新的途径,为中医药师承教育作用的发挥创造有利条件。
二、关于改革中医教育内容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积极推进中医药院校教育教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启动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确定改革试点高校42所,改革试点项目82项。独立设置中医专业学位,印发了《中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等相关文件,调整确认了中医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院校45所、博士授权点院校17所。与教育部协调出台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中医药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培养模式、教学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体现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
在面向基层的中医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方面,我局从2011年起开展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中医)培养工作,累计下达招生计划6820人,引导中医药人才服务基层。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考委于2016年起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此次试点不再分为中医西医两种类型,考试试题中包含30%的中医药内容,执业类别注册为“临床和中医”,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在改革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制度,真正培养防治结合、能中会西的“全科”医师方面做出了有力探索。
三、关于练就中医童子功的建议
在推进中小学校开展中医药文化教育方面,我局积极支持指导部分中医药院校联合中小学校开展了中医药文化课程教学试点工作。如北京中医药大学与北京宏志中学合办中医高中预科班;北京市25所中小学引入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课程;上海中医药大学在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卫计委的指导下制定实施了“服务中小学中医药文化传承三年行动计划”,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承中小学实践基地等。另外,我局将继续做好中小学课程中增加中医药文化内容的工作,并探索在条件成熟的中医药院校中,借鉴类似美术、音乐院校专业附中的模式,创办“中医药大学附中”,以提高中医药院校学生的生源素质,并充分发挥中医药院校的中医药文化教育优势资源,与当地教育厅局、卫生计生委联合开展中医药文化宣教基地建设和中医药文化传承传播工作。
四、关于夯实中华传统文化和国学底蕴的建议
在夯实中医药人才传统文化和国学底蕴方面,依托中医文化学重点学科,通过对中医药文化内涵、传承与发展规律的揭示,传承与传播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保存与发展中医学原创思维,丰富和完善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相对系统的中医药文化教育阶梯课程,为中医药学发展提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论支撑。开展中医药院校“人文通识课程”建设,以中医药文化课程为切入点,推进中医药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建立以“培养学生较扎实的中医药理论和实践能力”为主体、以“较深厚的中医药传统文化底蕴,较宽广的现代科学素养和创新思维”为两翼的中医药院校人文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对学生中医药文化课程的系统传授,将中医药文化教育贯穿于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五、关于强化中医经典的建议
“读经典、做临床、跟名师”是中医药人才成长的规律。我局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加强中医经典理论学习作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前提和基础。我局组织开展的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等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均安排了中医经典理论集中培训课程,把学经典、读专著作为提高中医理论知识的关键环节。
同时,把强化中医经典作为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的主要内容。2011年,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53号),明确提出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包括《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等中医经典,强化中医医师在临床实践中中医经典理论的学习和运用。
六、关于以临床实践为中心的建议
中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除了具备扎实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之外,临床实践体验更加重要。我局在中医药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向来重视临床实践,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和学用结合。例如,在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的培养过程中,要求学员在3年研修期间临床实践时间不得少于480个工作日,并要求每年完成20份体现本学科疾病中医药诊疗全过程的医案或跟师临证医案;在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要求继承人独立从事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每周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3年累计不少于250个工作日。
下一步,我局将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及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逐步建立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并围绕医师资格考试改革整体工作部署和中医医师制度相关内容,逐步完善中医医师资格准入和执业管理制度,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