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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237号(医疗体育类24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6-10-27 00:00:00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从制度层面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中医药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指出中医药作为五大资源有着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但目前“中西医并重”在制度层面并未落到实处,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医疗教学研究机构没有有效贯彻历代领导人关于中医药工作的指示,从而严重影响中医药事业的振兴与发展。就此,您提出了3个方面中肯的建议。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并根据管理职能分工,结合中医药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研究。
    一、坚持中西医并重,落实中医药与西医药的平等地位
    2016年2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发〔2016〕15号)(简称《规划纲要》)。这是继2009年4月出台《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国务院又一次就中医药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规划纲要》颁布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的具体体现,是党中央、国务院希望在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具体体现,表明国家已经把中医药列为国家战略。
    《规划纲要》在指导思想中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从思想认识、法律地位、学术发展与实践运用上落实中医药与西医药的平等地位,充分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以推进继承创新为主题,以提高中医药发展水平为中心,以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为重点,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同时,《规划纲要》还提出要促进中西医结合发展。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加强中西医结合创新研究平台建设,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临床疗效。探索建立和完善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与模式,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中西医结合医院。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措施,建立更加完善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鼓励西医离职学习中医,加强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务院对《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要求,加强与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各地区认真抓好《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我们准备在今年对以往的政策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对各地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考核,对落实不力的各有关单位予以追责。
    二、发挥中医药在建设健康中国中的作用
   “健康中国”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拥有健康的身体、享有健康的服务、享受健康的生活。着眼于这一目标,中医药在服务“健康中国”的进程中必须转变理念、创新模式、明晰路径,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弘扬中医药健康文化,树立正确健康意识。一是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认真汲取中医药文化的思想精华,深入挖掘和阐发整体观、系统论、辨证论治和预防保健“治未病”的时代价值,增加中医药文化生命力。二是完善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体的优势,构建新技术背景下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现代传播体系,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中医药健康知识。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创新中医药健康文化传播的方式和载体,通过科学准确、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等新形式,大力宣传中医药文化。
    第二,坚定不移参与深化医改,提高健康公平性。一是加快推进城市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和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规划布局调整,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着力提升服务能力。二是大力推动社会办中医,进一步清理妨碍社会办医发展的制约因素,出台促进社会办中医的政策“组合拳”,推动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三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调扩大目标覆盖人群和新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内容。四是要推动分级诊疗制度构建,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秩序。
    第三,全面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拓宽健康服务领域。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要求,结合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规划和政策制定及监管等方面的职责。二是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中医医疗服务、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大力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形成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三是牢牢把握消费需求新常态,探索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融健康管理与健康服务为一体的新型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
    与此同时,我局联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并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评估”、“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等工作。协调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工作,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中,设置了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等,为中医药人才发展和学科建设提供充分的空间,推动中医药在医疗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全面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
    中医药人才是中医药发展的根本,也是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的第一资源。因此,人才培养是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实施以来,中医药人才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医药人才队伍的规模和素质得到较快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推进,中医药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014年每万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1人;设置中医类专业的高等院校269所(其中,独立设置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25所),中等院校311所,在校生数分别达到58.6万人和11.5万人,毕业生数分别达到17.1万人和5.3万人;评选表彰国医大师60名;全面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支持培养578名中医护理骨干人才、10334名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3万余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有2万余名中医住院医师或中医专业硕士研究生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5159项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接受国家继续教育项目培训的各级各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近50万人次。
    为适应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中医药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置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201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中医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分离,独立设置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截至目前,全国共有中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19个、硕士点21个,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博士点25个、硕士点31个,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5个、硕士点36个;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点17个、硕士点45个,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点46个。201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决定从2010年起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以下的医疗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中央财政支持每年招生5000名左右免费医学生,每生给予6000元的补助并从2011年起,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项目中专门划出20%左右(每年约1000名)的计划用以招收医学类专业学生。
    2014年,教育部等六部门下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全面启动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改革,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目前,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在联合研究制定《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致力于建立中医药人才培养与中医药行业人才需求的供需平衡机制,推进中医药“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具有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同时,教育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在筹备召开全国高等中医药教育改革工作会议,推动高等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
    为了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的提高,《规划纲要》提出,一是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二是重点培养中医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及中医药临床科研领军人才。加强全科医生人才培养,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以及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等各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三是建立中医药职业技能人员系列,合理设置中医药健康服务技能岗位。四是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建立中医学专业认证制度,探索适应中医医师执业分类管理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民族地区和高等院校开办民族医药专业,开展民族医药研究生教育,打造一批世界一流的中医药名校和学科。五是健全国医大师评选表彰制度,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
    对您的提案,我们将结合中医药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力争在体制、机制方面有所创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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