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中医药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指出随着西医的引进,中医药事业发生着悄然而巨大的变化,中医药发展缓慢且出现“三低”现象,即中医治疗率低、危急重症就诊率低、中草药使用率低的现象。您就如何加快发展好中医药事业提出了7个方面中肯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并根据管理职能分工,结合中医药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研究。
一、推动把中医药发展列为国家战略
根据刘延东副总理的指示:“要抓紧研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是对较长一段时间中医药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对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意义。因此,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经过多次专家论证、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并上报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简称《规划纲要》)于今年2月22日正式出台,这表明国家已经把中医药列为国家战略。《规划纲要》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明确了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新时期推进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全面振兴中医药发展,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大现实和深远历史意义。 《规划纲要》充分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共提出7个方面24项具体措施的部署,以“问题、需求和目标”为导向,提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中药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发展中药绿色制造、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等任务和措施,将有利于优化配置中医医疗资源,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提高中医药重大疾病防治水平;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解决群众 “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放大医改惠民效果。
二、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机制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出台后,我局将按照《规划纲要》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机制。宏观上,要深化战略研究,着力推动中医药发展列为国家战略,着力改变中医药发展受制于职能分布多部门化等困局,建立健全中医药事业发展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完善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中观上,切实推进中医院改革,加强综合医院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完善设备及人员配备,强化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夯实中医药服务基础;促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升级,建立健康管理体制;健全中医药服务的管理政策,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分类和评价机制;加大对中医药的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开办中医院;推动中医药继承和创新,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发展。 微观上,引导各地方政府对方针政策加以落实、加以完善;要将一切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机制,转化为服务百姓的具体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保证将中医药政策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沟通交流、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工作合力。
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中医药人才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保障,也是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的第一资源。近年来,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实施以来,中医药人才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医药人才队伍的规模和素质得到较快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推进,中医药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014年每万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1人;设置中医类专业的高等院校269所(其中,独立设置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25所),中等院校311所,在校生数分别达到58.6万人和11.5万人,毕业生数分别达到17.1万人和5.3万人;评选表彰国医大师60名;全面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支持培养578名中医护理骨干人才、10334名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3万余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有2万余名中医住院医师或中医专业硕士研究生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5159项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接受国家继续教育项目培训的各级各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近50万人次。
我局充分重视中医药人才培养,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的提高,《规划纲要》提出,一是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二是重点培养中医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及中医药临床科研领军人才。加强全科医生人才培养,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以及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等各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三是建立中医药职业技能人员系列,合理设置中医药健康服务技能岗位。四是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建立中医学专业认证制度,探索适应中医医师执业分类管理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一批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民族地区和高等院校开办民族医药专业,开展民族医药研究生教育,打造一批世界一流的中医药名校和学科。五是健全国医大师评选表彰制度,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等文件要求,认真制定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并启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打造骨干人才、优秀人才、领军人才有机衔接的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为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四、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
2007年我局与多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之后按照规划纲要有关部署,在继承发展中医药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和国际化,以满足时代发展和民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经过10年的努力,中医疾病防治、养生保健和诊疗技术体系进一步完善,中药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得到健全,丰富发展了中医药理论体系,初步建立国际认可的中医药标准规范体系和国际科技合作网络体系,初步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中医药创新发展能力显著提高。其中“十二五”期间,共有45项中医药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励,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2项,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二等奖37项,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屠呦呦因发现青蒿素荣获诺贝尔生理与医学奖。2014年,“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资助的项目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6项,其中5项是中药项目;“我国首次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有效预防控制及集成创新性研究”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在中医药预防控制传染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动中医药创新与现代化发展。重点放在中医药理论传承与创新、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研究、中医药健康服务研究、中药资源保障与价值提升、中药研发技术和产品研发、中医药标准化与国际化研究、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中医药创新网络与支撑体系建立等方面,健全以国家和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为核心,以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企业为主体,以中医科学研究基地(平台)为支撑,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医药协同创新体制机制。
五、重视民族医药研究发展
我局高度重视民族医药的研发开发,从规划制定、科技项目与平台建设等方面对民族医药科研工作进行了支持。规划方面,将民族医药纳入国家有关重要科技规划,促进民族医药科技工作融入国家科技发展和中医药科技创新大局。《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重要规划都明确纳入了民族医药的科研内容。科技项目方面,争取科研项目及有关专项资金支持民族医药继承创新,一是组织《中华本草》编纂工作,设立了藏、蒙、维、傣、苗等5种民族药卷,已刊印出版;二是组织实施公共卫生专项“民族医药文献整理与适宜技术筛选推广”项目,建立了 “民族医药古籍文献整理与适宜技术筛选推广”项目,建立了民族医药古籍文献基础数据库,整理出版150部民族医药文献,形成《全国民族医药古籍文献总目》,筛选推广140项民族医药适宜技术;三是组织开展民族医药发展关键技术示范研究,推动民族医药名老专家经验技术传承与关键技术研究;四是组织“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支持了一批民族医医院推广应用中医药和民族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技术经验。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将西藏自治区医院纳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通过基地建设带动医院综合实力、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的显著提升,加快了整个藏医药事业的发展。二是开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民族医重点研究室建设,目前已建立4个民族医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民族医药科技工作。做好民族医药科技工作规划部署,将民族医药有关内容纳入《中医药“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做好《民族医药“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编制。积极争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专项资金对民族医药研究开发的支持。结合《中华医藏》编纂出版工作,加强民族医药古籍文献的保护利用与整理研究。
对您的提案,我们将结合中医药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力争在体制、机制方面有所创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