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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931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7-11-10 00:00:00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中医药产业与现代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中医药+旅游”工程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支持和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的发展。我局和国家旅游局签订了《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合作协议》,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对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中,提出了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壮大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开拓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完善中医药健康旅游公共服务、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可持续发展等八个重点任务。

2016年以来,中医药健康旅游日益成为旅游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成为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重要内容。中医药健康旅游被纳入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等。

为贯彻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我局和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建成10个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100个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000个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与国家旅游局继续加强合作,围绕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及两部门协议内容,不断推进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的发展。

二、关于鼓励发展中医药治未病

我局高度重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工作。2007年启动了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提高社会大众对治未病的认知度、认同性,引导群众转变健康观念,形成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生活方式。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的暂行规定》,出台了《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稿)》《基层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工作指南(试用稿)》和《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指南(试用稿)》等一系列指南,指导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加强对治未病服务的规范与指导,引导和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发展。

2013年起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正式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健康干预服务,为036个月儿童提供每年2次的中医调养服务。2015年,已有41.87%的65岁以上老年人接受了中医体质辨识及健康干预服务,53.6%的036个月儿童接受了一年两次的中医调养服务。

2015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20162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20168月我局印发的《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均将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列为重点任务。201612月颁布的《中医药法》也提出“国家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结合新形势,贯彻落实好《中医药法》和国家有关规划,继续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规范和标准制修订;加快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培养;依托中医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及健康教育活动,推进中医药健康理念融入百姓生活;持续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落实,不断扩大中医药健康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

三、关于实施“中医药+康复养生养老”工程,促进中医药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

中医药服务是医养融合型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为了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国务院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4号,以下简称《意见》),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养老机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中医医院等。支持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鼓励充分发挥中医药的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意见》同时要求抓好试点示范,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二是根据《意见》要求,遴选确定90个试点地区,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创新医养结合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三是出台《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发〔2016353号),在机构设立、服务项目设置与开发、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做出进一步明确分工,促进中医与养老服务的结合。四是出台《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52号),进一步简化优化许可程序,明确办理时限,提高许可工作效率。五是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72号),提出了加快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提供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中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增强社区中医药健康养生服务能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产业等任务,全面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

中医药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建议目前正在实践探索中。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动贯彻落实12部门《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多措并举,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满足老年人对中医药和中医保健养生服务的需求。

四、关于大力实施“中医药+互联网”工程

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专门印发《中医药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强中医药信息平台建设、统筹中医药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提升中医医疗信息化服务保障能力、促进中医药健康大数据应用发展、推进“互联网+中医药服务等主要任务。全面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一期中医药项目等重大项目,将建成国家人口健康数据中心中医药分中心、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构建国家、省两级中医药信息平台,与国家人口健康数据中心、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好数据交换、信息共享的网络通道,实现中医药与卫生计生业务协同、信息互联互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通过落实规划和项目实施,加紧制定《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互联网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推动“中医药+互联网”工程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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