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医药文化发展的建议十分重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在相关工作中充分考虑。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中医医院纳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落实对中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政策等方面
公立中医医院是公立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公立中医医院同步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5〕33号),明确要求“将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同步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体部署,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国务院《“十三五”医改规划》(国发〔2016〕7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7〕22号)等医改文件,都对包括中医院在内的公立医院各项改革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安排部署。
关于对中医医院投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9〕6号)明确提出,对中医院(含民族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关于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5〕33号)明确要求,切实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积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在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规划的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探索开展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疗法财政补贴试点工作,对中医药服务人次、中医药住院床日、中药饮片处方进行补助。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视对中医药的扶持和投入,一是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2016年11月印发实施了《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将“中医药传承创新”作为其中重点建设工程之一。明确提出,重点加强中医医院临床协同研究用房、重点专科用房、中医医疗技术中心、经典病房、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中药制剂室等方面的建设。目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库的遴选,并印发了项目库的名单。下一步将安排中央投资予以支持,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二是完善中医药医疗收费项目改革。2016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提高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目前,各地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正在平稳推进,改革地区均保留了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并结合中医医疗服务的技术特点,从项目设置和价格水平上给予不同程度的政策倾斜。下一步将指导地方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关于“政府应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方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国务院《“十三五”医改规划》(国发〔2016〕78号)都已经明确,在规范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了解,目前绝大多数地区已将治疗用的推拿、针灸、正骨等主要的中医服务项目纳入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三、关于“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方面
2016年10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要求继续加大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各省(区、市)依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省级基地,5年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每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县级基地(主要为县级中医医院、下同)推广10类5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每个县级基地培训至少10名县级师资,每人掌握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县级基地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各县(区、市)依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县级基地,5年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3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培训1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每人掌握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要求各地加强对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
同时,推动建立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机制。各地落实适宜技术推广责任制,县级基地指定至少10名、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至少要指定1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负责县级区域内和本机构内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做到人员相对固定;建立适宜技术推广考核奖惩机制,将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与县级中医医院评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并将考核结果与适宜技术推广人员年度绩效分配、评先评优挂钩。积极发挥中医药行业协会(学会)以及民营医疗机构在适宜技术推广中的作用。
四、关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试点”方面
2013年,原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作为单独一类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为30%。项目主要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服务,并根据其不同的体质开展中医药健康干预;为0~36个月儿童向其家长每年提供2次中医调养服务,提供饮食起居指导以及捏脊、摩腹和迎香、足三里、四神聪等穴位的按揉方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五部门联合开展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中要求,在孕产妇、亚健康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目前,我局正在按照国务院《“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将更多成本合理、效果确切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积极开展探索研究。
五、关于中医药健康教育等方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中医药文化科普标准文本,中医药健康教育更加规范。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内容紧扣中医药特色,围绕情志、起居、饮食、运动中医养生四大基石,介绍了公民适宜掌握的中医药基本知识、理念、技能和方法。为倡导传播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中医药内容,提升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提供支撑。
(二)组织各地深入开展“三进”活动,中医药科普宣传形式更加多样。2007年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22个部委共同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广泛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和科普知识。活动历时3年走遍了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走进了香港、澳门和军营,共举办各类活动366场,参加现场活动的群众达160多万人,中医大篷车行程10万公里。“十二五”以来,“中医中药中国行”又走进社区、乡村、家庭、机关、学校、工厂,通过义诊咨询、发放科普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各地还编辑制作图书、音像、影视、动漫等中医药文化科普作品1500余种,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三)完成“十二五”中医药科普人才培养任务,中医药科普队伍更加充实。通过五期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培训班及各地的遴选推荐,选拨组建了一支261人的国家级专家队伍和1500余人的省级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深入社区、机关、厂矿、学校等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每年举办科普讲座2500余场,现场受益群众180余万。
(四)积极发挥新媒体优势,中医药健康文化影响力更加广泛。开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科普微信“中国中医”、会同中国网共同建设“中国中医”频道,发挥新媒体传播便捷快速的优势,传播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理念和技能。同时建立中医养生类节目专家推荐渠道,向中央电视台《中华医药》《健康之路》栏目推荐权威中医专家,中国中医科学院与北京电视台《养生堂》栏目合作,推出科学、准确、权威的中医药科普知识讲座,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
(五)深化中医药文化科普研究,中医药科普工作更加科学。
在“十二五”期间,设立了中医药文化建设的15个课题。现已完成“中医药科普需求和宣传研究”“中医药古籍、文物、古迹资源普查方案研究”“中医医德推广、评价体系研究、中医药养生文化普及性研究”“中医药产业机构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研究”“中医药教育机构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研究”“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总体思路及策略专项研究”“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观凝练研究”“中医药文化产业和养生保健知识发展研究”等10个中医药文化科普系列课题。为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今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中医药健康文化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在社区的进一步普及推广。
六、关于“中医人才培养”方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历来重视中医药教育和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2015年确定42所院校开展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启动改革试点项目82项。广泛开展了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推进以师承教育为主要传承模式的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评选表彰了三届国医大师90名,首届全国名中医100名和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60名。开展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1476名继承人。建设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60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956个、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64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00个等,着力探索形成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
下一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会同教育部出台《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中医药教育综合改革,优化中医药高等教育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七、关于“保护中药材种植方式,确保有效成分不受影响”方面
农业部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中药材规范化、标准化种植。农业部历来重视中药材生产发展,着力推动中药材生产向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提高中药材产品质量。针对中药材生产技术科技含量较高的特点,农业部门加强了对中药材种植户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每年均通过农技推广体系和行业协会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各地普及绿色、生态、安全的使用栽培技术,促进中药材种植水平的提高。今后,农业部将结合落实《中医药法》和《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继续加大中药材栽培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的力度,进一步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生产,促进中药材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二)确保中药材有效成分,加强质量管理。为了提高中药材质量,农业部门一是强化了种子(苗)管理。2015年全国人大颁布了新修订的《种子法》,并规定中药材种子管理参照执行。目前,农业部正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制定中药材种子(苗)的管理办法,细化中药材种子(苗)种植资源、凭证选育、种子(苗)生产经营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二是强化科技支撑。为了加强中药材生产技术的研究,自今年开始,农业部、财政部启动建设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每年中央财政投入近3000万元。产业技术体系重点开展资源利用与保护、品种选育与繁育、病虫害防控、栽培与设施和产品加工等开展研究、集成示范和培训指导,有效地推动了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的研究与推广应用,提高了中药材生产的整体水平。三是强化农残控制。近年来,为了控制农药残留,农业部门除了加强高毒农药管理、强化科学用药指导、大力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措施外,还大力开展了生物农药等高效低毒农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通过高毒农药替代实验示范项目,筛选出近50种高毒农药替代品种和160多项配套技术,推出了一批高效低毒农药。
八、关于“传承中药炮制方法,确保药效有效发挥”方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十二五”期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过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设立“19种生熟异用中药饮片临床规范使用研究”、“附子等中药炮制方法传承与规范化应用研究”、“全国中药炮制技术规范研究”、“中药饮片质量保障系统研究”等多项课题,针对饮片炮制规范、饮片临床使用、饮片质量系统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研究。
(二)2015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过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在17个省、市支持24家单位开展中药炮制传承基地建设。抢救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中药饮片炮制方法及技艺,聚集和培养一批炮制人才,建立中药炮制技术信息库和知识保护体系,促进现代中药饮片企业对中药传统炮制技术继承吸收和创新推广。
(三)2016年,为进一步优化中药生产各环节技术规范,建立产品优质标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实施中药标准化项目,遴选59家中成药生产企业开展59个中成药品种标准化建设,46家中药饮片企业开展101种中药饮片标准化建设。拟通过项目的实施,建立一批中药全产业链优质产品生产标准,形成一批中药优质产品,打造一批更具科技创新活力的中药大企业,促进中药产业整体提质增效。近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在加快推进中药质量标准库(中药标准实物库、化学成分库、基因库、定性定量信息和特征〈指纹〉图谱库)及中药质量检测技术平台南北方中心建设,为建立优质中药品种的质量评价平台和质量认证体系提供技术支撑保障。
(四)201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科技部正在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目前,2017年度的申报指南正在向社会征集意见,按照专家指导组和管理部门的统筹意见,今年在中药质量保障领域做了重点部署,其中包括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利用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技术优化。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