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中药材产地加工管理,建立准入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药材产地加工是介于中药材种植采收和中药成品加工(饮片、中成药、制剂提取等)的中间环节,是中药质量控制极为重要的一环,重视和加强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的研究与管理对提高和保证中药质量有重要意义。《中医药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安全。近年来,我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等部委就各自职能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2015年4月,我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共同出台了《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鼓励中药工业产业链向中药产地延伸,提升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水平,引导建立现代中药材生产经营体系和服务体系等。2016年8月,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实施中药标准化项目,开展101种临床最常用中药饮片和59种中成药大品种(包括其原料中药材)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标准和产品标准制定工作,要求针对每一药味制定产地加工规范、中药材包装及仓储规范等。该项目涉及全国427个中药材种植基地,将对推动我国中药材产地加工管理水平提升产生重要作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委联合印发了《医药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提出重点发展濒危稀缺药材人工繁育技术,推动野生产品变种植养殖,提升大宗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和产地加工技术,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水平;推动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2011年至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每年均向社会公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针对70个常用大宗和30个濒危稀缺物种,通过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优势中药工业企业在道地产区建设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基地。6年来共扶持了约220个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10个中药材生产服务平台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50亿元,拨付中央财政支持资金约10亿元。通过项目实施,有效增加了一些常用大宗药材短缺品种产量,稳步扩大了濒危稀缺药材的人工种植面积和养殖数量,有力促进了中药材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采收加工和质量控制等生产技术应用。
农业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明确指出加快中药材等重点产品初加工发展,支持农户和农民合作社改善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设备条件,促进商品化处理,减少产后损失。同时,通过实施相关项目和推广适用技术,推动中药材等农产品初加工水平整体提升。财政部高度重视中药材保护和发展,通过多渠道予以支持。一是2017年在我局部门预算中安排“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项目,全面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和中药资源相关传统知识调查,支持建设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体系和中药资源的保护和保存体系。二是每年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门预算中安排中药材扶持专项资金,支持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财政部还通过税收优惠支持中药材种植加工项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企业从事用于中药配制和中成药加工的药材作物种植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中医药法》等相关规定,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加大统筹管理力度,在中药材产地加工管理工作中分工协作,共同推进我国中药材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产地加工,保障中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