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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18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7-11-10 00:00:00

您提出的关于文化部将河南省邓州市张仲景展览馆纳入文化建设项目并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之国粹瑰宝、民生根基,对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现文化创新有着重要的意义,中医药文化建设是新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任务。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包括卫生领域和文化发展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通过中央基建投资等渠道对卫生领域和文化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

河南省邓州市作为《伤寒杂病论》作者、医圣张仲景的故里,利用医圣故里的地域优势,大力宣传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在传承中医药文化、培养中医药人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1年,河南省邓州市张仲景展览馆被我局确立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2016年,我局协调财政部下达了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全国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促进项目。

根据《博物馆条例》(国务院令第659号)有关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博物馆;国有博物馆的正常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非国有博物馆的举办者应当保障博物馆的正常运行经费。国家鼓励设立公益性基金支持博物馆建设,鼓励博物馆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自身发展。按照我国现行的投资管理体制,地方的基本建设项目主要由地方进行投资,如确需中央投资,应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鉴于目前我国没有出台针对“文化展览馆”建设的专项规划,文化部也暂无支持地方“文化展览馆”建设的专项资金。目前中央基建投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具体分配,关于将张仲景展览馆纳入文化建设项目的意见,建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由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此项目提出投资补助申请,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统筹研究,财政部将积极予以配合。

张仲景展览馆作为地方文化设施,其责任主体在于地方政府。建议当地根据实际情况和地方财力,充分论证研究张仲景展览馆改扩建工作,科学谋划展览馆发展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展览馆建设。必要时可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支持,我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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