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国家维吾尔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和支持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包括中医、中医全科两个专业,其中中医类专业包括维医在内的6个民族医专业,民族医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及培训标准由省级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部门制定,并报我局备案后执行。
2014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正式启动实施,在推进过程中,国家、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在顶层设计、政策衔接、过程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培训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当前培训需要,我局启动了新一轮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调整认定工作,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已经将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作为这次调整认定的基地上报。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组织专家对申报基地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我局将向包括维医在内的民族医住培基地倾斜,保障民族医住培工作的开展。待评审确定后,我局将联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新调整认定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并积极协调争取财政经费支持。同时,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强化对培训基地和培训质量的考核评估,建立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的挂钩机制、培训基地退出机制和学员淘汰机制,保证培训质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