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尽早成立国家中医医学研究中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中医类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问题上提出了包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及建设思路等方面的建议,充分体现了您对中医药科技事业的关注。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凝聚着中华民族几千年健康理念和实践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中医药宝库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完善国家医学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多学科的协同攻关,提高医药卫生科技创新能力并更好的服务于临床需求、提高临床转化医学研究效率、加快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科技部将试点开展一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医类)建设。
2016年上半年,科技部社会发展司在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规划里面提出拟开展中医类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并建议我局科技司协助提出符合中医特殊性和规律的相关要求和领域。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家召开专题讨论会,并起草了中医类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方案,从建设目标、基本原则、申报领域、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等方面进行布局和规划,建设方案经局领导审定后送科技部。2017年5月,科技部联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多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十三五”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专项规划》里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试点建设一批中医类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试点中医类研究中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决策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内容。
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积极配合科技部开展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医类)建设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医类)申报工作。中医药领域纳入国家临床中心建设,是多方呼吁、我局积极沟通协调的结果,也是我局“十三五”科技工作主要任务之一,对于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目前我局正与科技部社会发展司进行积极沟通,并根据中医药发展特点和要求,密切配合科技部完善中医类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管理办法、发展规划等工作,积极推进国家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工作。
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临床科研机构筹备申报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医类)建设。
目前,我国已形成一批包括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在内的具有良好临床科研基础和实践平台的中医药科研机构,为开展中医类研究中心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医药方面投入最大的单体项目,是中医药继承创新的重要阵地,是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23家基地建设使中医药整体实力得到大幅提升,科研实力不断增强,中医药疗效水平显著提升,研究获得循证医学证据级别不断提高,同时探索了符合中医药发展特点和规律的临床科研模式和机制,大幅提升了医院科研实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同我局印发实施了《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将“中医药传承创新”作为六项重点建设工程之一,重点加强中医医院临床协同研究用房、重点专科用房、中医医疗技术中心、经典病房、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中药制剂室等方面建设,满足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打造若干中医药继承和自主创新的平台。目前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库名单已经公开印发,共有11家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入选项目库,我局正在抓紧推进入库项目前期工作,国家发改委即将安排中央投资,启动项目建设,为尽早发挥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项目效益、夯实科研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我局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及其他研究型医院,按照要求积极筹备申报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开展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为中医药科研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对于实现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发挥中医药特色技术优势,集中解决临床疗效提升的瓶颈环节,打造一批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的中医临床研究高地,提升我国原创医学地位、医疗服务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