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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202号(医疗体育类25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7-11-10 00:00:00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中西医结合提高临床疗效和医学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中西医结合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问题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西医结合工作。20162月,国务院印发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提出“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在开放中发展中医药”的基本原则,并将“促进中西医结合。”作为重点任务之一。20168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在重点任务中也将“促进中西医结合工作”作为单独章节明确列出。201612月颁布的《中医药法》明确规定“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上述法律和规划的出台,为推动中西医结合发展奠定了良好而坚实的政策基础。

二、关于梳理构建中西医结合理论体系和总结创新中西医结合研究方法问题

我局大力支持开展以临床疗效和服务质量提升为目标的中西医结合科研工作。“十二五”以来,在科技支撑计划、行业科研专项和公共卫生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部署中,组织了一批中西医结合治疗慢性病、重大疑难疾病、常见病和传染病的临床研究项目,形成了一批中西医结合治疗的诊疗方案、指南和标准,建立了一批病证结合疗效评价体系。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科研实验室建设及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中将中西医结合建设项目纳入,形成了一批较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研究基地,培养了一支相对稳定的中西医结合研究队伍。另外,我局还支持了一系列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中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研究机构成立中西医结合科研工作的设计、评价中心,承担区域性技术咨询与评估工作。成功培育了一批高水平、国际化的中西医结合科技创新平台,健全和完善了中西医结合科技创新体系。

“十三五”期间,我局将继续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和国家长远战略需求,立足吸收和利用中医药及现代医学的理论、技术和方法,以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为抓手,通过多学科的交叉、渗透和融合,广泛开展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特别是针对目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疑难疾病,提出中西医结合防治的新理论、新方案和新方法,整体提高中西医结合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

三、关于凝练中西医结合临床优势并推广运用问题

中西医结合医学汲取了中医药学和西医药学优势,极大地丰富了治病途径,显著提高了临床疗效,是我国医学领域的一大优势和特色。我国中西医结合研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屠呦呦研究员带领的团队在青蒿素发现和研究中作出了杰出贡献,荣获了诺贝尔医学生理学奖。中药砒霜砷制剂(三氧化二砷)治疗白血病及其分子生物学基因水平机理研究获得了很好的成果并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

近年来,我局多措并举推动中西医两法在临床中的推广应用。一是研究创新中西医结合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开展了重大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工作,围绕中医诊疗具有优势的重大疾病、疑难疾病,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的,建立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协作机制,推动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和模式的创新。二是拓展领域,推动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联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共同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和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置中医妇科、儿科,开展中医技术推广及中成药合理应用培训,促进中医药服务向妇女儿童健康领域拓展。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提出“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

下一步,我局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创新思路,拓展服务领域,促进中西医结合临床特色优势的发挥和服务能力的提升。

四、关于制定相应政策强化中西医结合医院管理和人才培养问题

在强化中西医结合医院管理方面。为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提高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我局在系统总结和梳理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工作经验基础上,出台了《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指南(2011年版)》,加强了对中西医结合医院管理和建设工作的指导。开展了中西医结合医院持续改进活动和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加强了重点专科建设,促进中西医结合医院发挥特色优势,提高临床诊疗水平,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开展了三批国家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建设工作,建设了一批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临床疗效显著、管理科学、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提出“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也提出“加强中西医结合医院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划要求,进一步强化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

在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方面。我局鼓励中医类医院非中医类别医师通过学历(学位)教育、西医学习中医学习班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中医。同时,在中医医院评审工作中,将开展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其中。并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抓手,推进中西医结合相关学科骨干人才培养。“十一五”以来,共确定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72个。《中医药法》规定“国家发展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城乡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中医药发展规划纲要(2016-2030年)》也提出“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措施,建立更加完善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鼓励西医离职学习中医,加强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要求,进一步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措施,研究建立更加完善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将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纳入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鼓励通过西医师脱产学习中医、“西学中”研究生班等多种途径,加快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促进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的发挥和服务能力的提升。

感谢您对中西医结合医学事业发展的关注,我局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努力协同有关部门,采取更加切实有力的措施,继续推进中西医结合医学事业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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