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打造“中医云库”助力《中医药法》落地实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建立中医药大数据中心是加快实现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发展的重要环节。《“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重点任务之一是打造中医药大数据平台,形成中医药大数据资源库与中医药知识库,建立中医药数字信息的标准与规范,研发中医药大数据挖掘和知识发现的人工智能技术,提升中医药大数据利用的能力和水平。
在前期的工作中,我局不断推进中医药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从中药材、中药方到中医医师等方面不断丰富中医药大数据中心的内容。一是推进中药材数据平台建设。2015年7月,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支持开展中药质量标准库常用中药材标准实物库的建设,目前已累计整理中药材蜡叶标本5万份,并对其进行了拍照,初步实现了蜡叶标本实物的数字化。2017年5月,我局会同科技部印发了《“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其中,专栏10“中医药大数据开发”明确提出“构建中药数据信息平台。选择临床常用中药材,构建包括化学组分/成分、靶标、活性、功效等多源异构数据的中国分子版中药信息平台,为创新药物研究提供平台服务。”二是推进中药方数据平台建设。我局通过2013年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支持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技术研究,该专项建立了调查技术、工作平台系统、名录数据库,形成一套较为系统规范的中医药传统知识技术体系。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加快推进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发展,2017年我局着手制定古代经典名方目录,后期将实行经典名方数字化,深化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是不断推进中医医师数据库建设。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我局积极落实《中医药法》规定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中医医师考核的认证方式,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师纳入中医医师数据库,形成多层次的中医医师大数据体系。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利用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细化落实《中医药法》《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规定的相关内容,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推进中医药大数据中心的全方位建设,助力中医药事业更好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9月19日